“我睡在你旁边不吵总可以吧?你抱着我应该睡的香些啊。”我翻个身,接着迷迷糊糊的半睡半醒,还是想起了很多和熊艳有关的事。
今天,彩票点的店员叫熊艳作“老板娘”这个店员是在我和熊艳分手后才到店里上班,他怎会知道熊艳以前是我女朋友呢?其实他误会了。这个“老板娘”的“老板”是指杜威,而不是我。他经常带熊艳去,所以和店员都熟悉。
这两年杜威借给我的钱,也是熊艳的吧?我早就应该想到,他哪有那么多钱借给我呢?而且他也沒有催我还过,不是因为我和熊艳有这么密切的关系,怎会如此大方?
杜威那么心急火燎的班也不上,赶去救她。他不是早就警告过我不要再去找她吗?前天晚上杜威想制造我和熊艳单独在一起的机会,也只是想让熊艳和我说清楚一切吗?我想到做生意的钱可能是熊艳陪别人上床换來,我的头就更疼,心也碎了,碎成千疮百孔。她曾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分手了,她希望我能生活的很好。
“我希望可以嫁给千万富翁,高矮胖瘦、多大年龄无所谓,只要他给很多很多钱我。你不是一直说我不贤惠能干还老和你吵架吗?你呢就去找个温柔体贴的女孩做老婆,我每个月都给你好多好多钱,让你们生活的舒舒服服的。”
“神经病!”我回答熊艳道“我不成吃软饭的了吗?难道连老婆都养不起向你要钱?再说,你能嫁个百万富翁就烧高香了,又不是多美,还想嫁千万富翁?”我只当熊艳嫌自己不会赚钱,从來沒有细想过这句话背后的含义。我当她发神经的话,竟都一一实现。我从杜威的手里,接过了熊艳出卖自己信仰和身体的钱,做起广告代理的生意,自己和潘佳过上中等收入水平的生活。
孽缘!我不愿说这么老气横秋的词,可再沒有比这更恰当的词可以用來形容我和熊艳的关系。她爱上我是孽缘!在她任性我沒有学会包容的这个错误的时间,遇上了不该爱的错误的人。她离婚后带着满身伤痕投入杜威的怀抱,何尝不是件好事?至少,还有人继续疼她,爱她,而不是伤害她。我是给不了她幸福的男人。为什么?根基不好。一开始就根基不好。她的粘人任性给我留下了随时躁狂的因子,我回之的自私冷酷也给她留下深深的伤害。
当然,我一直都爱她就像她一直都爱我一样。只是,熊艳任性,我便以冷酷自私对她,她虽然表面上更多的退让、更低的姿态挽留感情,可内里受伤的心却不能平衡,不久便又流露出偏激任性的心态,而我,继续以更自私冷酷的方式來还之…
如此恶性循环。直到不记得爱,只有憎恶。一旦真正的分手,却又记起爱。因为爱得痛苦,才愈加铭心刻骨。这不是孽缘又是什么?高烧退了,一切都会好的。我对自己说。我和潘佳开始恢复以前相敬如宾的生活,好象什么也沒变。不再联系杜威,也不愿想起熊艳。只是听到放蓝心湄的《不怕付出》,心里一颤,牵动全身。那是熊艳最喜欢听的歌,睡前,她躺在床上把MP3的耳塞,一人耳朵里塞一只,强迫我听着,而且还是循环播放。
“昨晚你注意听里面的歌词了吗?”“沒,太催眠了,我一听就睡着了。”我想忘却,可是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