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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节新邻居(3/3)

鞋不收手,大有陶麦如果不接受的话他就站在这不走了,而她也别想出门了。陶麦看着他沉默的嘴脸,心里血气上涌,不禁口出恶言“林启辉,你和我结婚三年,你知道我穿多大码的鞋吗?”

林启辉唇角一抿,那天在游轮上他眼睁睁看着她被方倾墨带走,那之后他的目光久久停在黄浦江上,他甚至找人想办法去打捞那一只她穿过的鞋子,可黄浦江那么大,那晚的狼也不算小,他终究没能找到,于是,他想送一双新的给她。直到去订购,他才惊觉自己不知道她穿多大的码,而后他又开车回未央公寓,找到她常穿的小高跟量了尺寸,这才知道了的。

“35码。”他说,他是细细的量过看过的,她不常穿高跟鞋,即使穿也大多是五厘米的小高跟,可爱轻巧型的“你穿高跟鞋时习惯性穿36码的,穿运动鞋或是帆布鞋时喜欢35码,颜色以素色为主。”

陶麦吃惊地瞪大眼,这些他都是怎么知道的?看一眼他手中的鞋,应该正是36码的。

林启辉盯着陶麦黑亮的眼睛,眼里深沉似海,陶麦使劲掐一把自己的胳膊,疼痛让她清醒了些“你现在知道已经晚了。”

两人无形的对峙,陶麦觉得不耐烦“你让开,我还有事。”

“这鞋你收下,算是上次在黄浦江那双的赔偿。”林启辉坚持。

陶麦拧眉,就在林启辉以为她一定不会收下之时却有一双芊芊素手抓过鞋子看也没看地摔进她的身后“这鞋我收了,谢谢了,现在可以让我出门了吧?”

不管态度如何,她总归是收了,林启辉侧身让开,觉得有了那么一点点进展。

陶麦砰一声关上门,爬楼梯到方倾墨家,这家伙已经起了,房门大开,明显是等着她来做早餐,她边进屋边卷袖子,方倾墨穿着一套运动服,满头是汗,显然是刚晨练完毕,见到她便说:“正要下去找你呢。”

陶麦挥舞着细胳膊“这不来了,想吃什么?”

方倾墨耸肩“只要是你做的,什么都可以。”

被人恭维总是开心的,陶麦笑着下厨房,忽地想起什么便大声问:“今天行程紧吗?赶不赶时间?”

方倾墨正要进浴室洗澡,听见问话回头也大声回道:“上午没事,下午有个慈善活动,你尽管慢慢做。”

方倾墨清越的声音在房间里四处回荡,夹杂着陶麦刚刚那句话的尾音,没办法,房子太大,不这么大声说话就需要跑过去面对面说,陶麦又嫌麻烦,便开始了这样的喊话。

方倾墨觉得很喜欢,以前他回到家,家里总是他一个人冷冷清清的,没个说话的人,现在多好,隔着房间也能听到陶麦大着嗓门找他问话。

方倾墨进浴室时,居然连浴室门也不关了,反正陶麦对于他的卧室可谓退避三舍,不担心她会突然闯进来,这样,还可以继续听见陶麦对他喊话。

洗完澡出来也没听见陶麦又找他说什么,倒是满屋子飘着一股若有似无的食物香味,勾的他眼巴巴跑到了厨房“你做的什么,这么香。”

陶麦回头看一眼方倾墨,脸上带着笑意“小笼包。”

方倾墨惊讶“这么复杂的工序你也会啊,还这么有耐心。”

陶麦呵呵笑着,轻声回道:“为了吃嘛,呵呵,告诉你,小时候我很馋的,可是妈妈不喜欢下厨,那个时候我才这么一点高,”她比了一下,大概六七岁的样子“还够不着灶台,便搬着板凳自己煮吃的,可是又不会,煮出来的东西很难吃,我央求妈妈教我,可她没答应,后来我大了就自己慢慢学会了。”

方倾墨听着,微微皱眉“那你妈妈为什么不喜欢下厨,难道她不做饭给你吃吗?”他去过她家,只一点点大,普通人家的女孩子,且还是单亲家庭,作为妈妈不应该更疼女儿吗?

陶麦一愣,不留神多说了几句,让方倾墨听出了不对劲“不是,是我妈妈有哮喘,闻不得油烟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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