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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依不舍的走了。
一路上,林乖乖缠住了血虎,不停的问长问短。
血虎精神处于半崩溃状态,求饶道:“小姐,俺真的有这么老吗,不要再叫俺‘大叔’行不?”
“可以呀,血虎大哥,那你告诉我,学院论坛上说常乐以前有一个患了绝症的女朋友,是不是真的?”
一听这话,作为罪魁祸首的血虎死的心都有了,赶紧回答:“不知道,俺什么都不知道!”
林乖乖却不屈不挠,央求道:“血虎大哥,你最好了,告诉我嘛,顶多下次人家请你大吃一顿!”
血虎这五大三粗的莽汉哪里经得起这小姑娘的连番纠缠,顿时焦头烂额,这简直比叫他对砍100个彪形大汉还难熬。想起临走时常乐的叮嘱,血虎豁出去了,学习常乐故事新编:“既然你诚心诚意的发问了,那俺就大发慈悲的告诉你,但你千万别告诉俺家少爷是俺说的!”
“好,好,好,我一定保守秘密,我发誓!”林乖乖雀跃起来,有如一只欢快飞翔的小鸟。
“故事发生在古早古早以前,有一位男同志,爱上了一位女青年…”血虎语调低沉,尽量效仿常乐做出沧桑的模样。这句开场白他太熟悉了,简直能倒背如流,因为常乐每次忽悠小女生都从这一句对白开始…
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走路,对于血手会的高级领导人来说,模仿英明神武的乐少爷的一言一行从来都是倍儿有面子的事情,简直就代表着一种潮流,一种时尚新元素。而作为一名偶像级小弟兼血手会排名前三号的人物,血虎与常乐在一起的时间最长,可算得上近水楼台先得月。
凭借无聊中看过的动漫以及偶像剧狗血情节,血虎终于编出了一个伤感的故事。这时候的血虎已经完全入戏了,长叹了一声,声音变得有些悲伤:“接下来的故事,可以用一句峰回路转来形容,苍天无眼,那位美丽的故事居然患上了绝症…唉,天妒红颜啊!”傻瓜撒谎总是有很多人相信的,林乖乖早已是泪眼婆娑,哽咽道:“呜呜呜,太感人了…”
大多黑帮份子都喜欢加油添醋的讲故事,往往吹得天花乱坠,一个人砍倒三个人会吹嘘成砍倒了三十个,血虎这样神经大条的人也不例外,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刻的血虎讲故事也上瘾了,一边给林乖乖递纸巾,一边给这故事编出了一个续集,学习常乐管用的排比手法,伤感道:“从那以后,俺们少爷茶饭不思…从那以后,俺们少爷憔悴无比…从那以后,俺们少爷伤心欲绝…从那以后,俺们少爷半年都没有笑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