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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记得?”他喃喃地反问“全
?”
阿婆领我到对面的铺
,原来要写的是一副简单的对联,拿来贴在墙面上。我提起笔,很自然地觉得曾用惯这手中的笔一样,我在纸上用力写了几个大字。
“那你可知
我的
份?”我急切地问。
“你…你认识我?”我的声音有些颤抖。
“你不记得小王?”他重新
上斗笠,继续说“小王是金国王爷,你曾经救过小王一命!”
“这位大娘,要写字吗?”
让我失望的是,他却摇
“小王不知,只在散关匆匆见过一面。那时小王被宋军所伤,被姑娘好意救过。”
你…”阿婆惊讶地看着我,不相信地问:“你一个乞讨的女
也会写字?”一边的大婶也跟着
,神情有
怀疑。
谁知,那人不但不回答,却忽然一把将我拉住,一只手还猛地蒙住我的
,不让我发
声音。我惊恐地瞪着他,他的斗笠压得太低,看不清他的脸。
唉,这写字的活计并不好
,加上我是个外地女
,一般百姓也不愿轻易相信我。这时,我看到路边一个男
着斗笠,背向
路站着,就走过去轻问:“这位大哥,请问,要写字吗?”
“不要,不要。”
“金国王爷!”我更震惊了,这人还真是大胆,明知
看着大宋就要与金国开战,竟还敢潜
宋国境内,还如此不在意地直接告诉我他的
份。
对我来说,我的
喜不仅因为几个馒
,而是我终于找到了一个谋生之
:写字。
“不要。”
他拉了拉斗笠,准备离开,离开前无意地瞥了我一
,却好像忽然愣住,讶然
声“咦,是你?”
就在这时,
路上一群侍卫排队经过。
他取下斗笠,
整张脸。
会吗?我也不知
,可是街市上所看见的每个字我都认得,应该会吧,我
。
“嘘!”
“哇!姑娘你写得可真不一般,娟秀又不失大气,好,好,好啊。”店老板欣喜地看着我的字,
兴地从衣兜里取
几个铜板,放到我手里。
不过,这些我都无所谓,我问他:“你刚才说我曾经救过你,是在哪里?我发生了
事,之前的事都不记得了。”
“这位大叔,要写字吗?”每到达一
人多的集市,我便开始到
询问。
“好了。”待侍卫完全走过,消失在
路拐角
,那男
终于放下他那只蒙在我
上的大手。
“哦!”虽然仍不知
自己的
份,但
我原本不悦,有些害怕地盯着他
大的斗笠。然而听到他忽然脱
而
的最后那句话,心猛地一颤,一阵莫名的狂喜随之而来:
前这个人,他见过我,他认识我!天啊,多久了,走了多久了,终于听到心中不知
期盼了多少遍的话。
我
,苦笑
:“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
“你是在散关见到小王。”
“离这里并不遥远,只有两三天路程。如果姑娘不介意,不如与小王一同上路,小王也正好要经过散关,回我金国。”
“你不是宋人?”我震惊地问。因他的

肤,因他
陷的长眸,因他有些立
的五官,实在不似宋人,怪不得刚才见到官兵要避着了。
“散关?”我皱着眉
“散关在哪里?”
没想到写字也能挣到铜板,我振奋异常,迅速跑到对面馒
店里,愉悦地说:“大婶,帮我再拿几个馒
,这是铜板,加上刚才那个一起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