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里对他有一赞赏,就问他:“那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我:“那我叫陈东约他来吃顿饭吧,杜律师你也帮我想想,如何找
判决的理由来。”
杜律师:“被告所依据的合同是在明知原告与韩易已经签订了转让协议,并履行了协议的前提下签订的,属于恶意签订的合同。被告与韩易均知原告已经签订了合同,却仍然再订立合同然后到工商局办理过
,只有两
解释,一
是韩易被胁迫的情况下才签订的合同,这
情况下,被告所依据的合同就应该是可撤销的合同;另外一
解释,那就是被告方与韩易恶意串通,损害原告方的合法利益,所订立的合同属于是无效合同。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可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所以被告所声称的合同并不能对抗原告的合法诉求。”
杨律师:“如果原告方要求韩易再将份过
给他们显然是不可能的,除非原告方推翻工商局对已经办理给易国和隋力
份过
手续的
准,不过那已经是要求撤销行政行为,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本案现在的法
是不能
理的。”
这就是我和陈东、王长商量了半天没找到好办法解决的一个难题,易国他们明显想把这个案件推到行政诉讼的范畴里,那样我就需要重新在行政
起诉,而且最关键的是我手里并没有最直接的证据能够证实工商局过
给易国和隋力的行为是违法的,也就是,我并没有办法能够打赢这个行政官司。
我:“别等回来了,赶介绍我认识吧,我想早一
开工。”
不我的所料,易国方面的代表律师杨律师上来就要求法
驳回我的诉讼,理由是他们已经
据易国和隋力与韩易达成的协议,在工商局办理了
份过
手续。
杨律师:“我们的过已经工商
门的行政行为确认,原告方如需推翻,必须先经过行政诉讼。所以法
即使要继续审理本案,也需要裁定中止本案,等待原告提起行政诉讼,得
了行政诉讼判决,推翻或者维持被告办理
份过
的行政行为之后。”
了法
,我问杜律师:“今天这个
开的效果如何?”
王长:“本案第一次
审,被告方已经表明了不购买
份的意思,却在诉讼中和韩易突然达成
份转让协议,且不论这份新的协议是如何形成的,单就形成协议的时间以及形成新的协议时被告和韩易都知
原告与韩易的转让协议并没有撤销这些来看,法
有理由认为新协议形成有恶意串通的嫌疑,且确如原告所他们提起民事诉讼在先,所以法
并不认为需要裁定中止本案的审理。本案原被告的陈述已记录在案,法
会视情况
判断的。今天的
就开到这,现在休
。”
重新组成合议的仍然由原来的主审法官作为审判长,他姓王,我问过陈东,他是民一
的
长,跟陈东的私
甚好。
我:“你有认识的?”
看来这个杜律师不愧是陈东推荐的,有一定的平,对法
的形势有着较为准确的判断。
所以我们最需要避免的就是钻对方的这个圈
里,我们绝不能承认这个案
必须要打行政官司,杜律师专门就此把合同法作了详细的研究。
杜律师指:“原告已经提
民事诉讼在先,被告在法
审理过程中利用不正当的手段办理了工商行政过
手续,意图利用行政手段对抗法
的正常审理,损害原告方的合法权益,这是法律绝不允许的,法
理应继续将本案审理下去,为原告方主持正义。”
杜律师:“不太好,有利的一法
确认不需要我们去打行政官司了,但是我看法
并没有找
像这
情况应该适用何
法律规定,所以我估计王
长对这个案
如何判断,心中也没底。”
杜律师想了想,:“我觉得你在王长那里可以加把劲,这个案
还是可以拿下来的,关键是他以什么理由来判定这个案
,加把劲,他是可以帮你找
理由的。”
王宇:“有,回来介绍你认识一下。”
来再把借的钱还掉,现在专门有这个短期放贷行业的人。”
我、陈东和这个王长已经就这个案
研究了几次了,但是还没有找
一个应对易国方面的好办法,王
长先开开
看看,再决定对策吧。
杜律师:“好的,我也回去好好查查法律规定。”
三百三十一、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