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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陈目标的麻烦1(2/3)

何旭雄主持会议,列席会议的公安局局长通报了案件的侦破情况,引发火灾的农民已经被正式拘留,材料差不多了,下一步,就是移送检察院起诉的问题了。公安局长说完了之后,陈大志就发言了。

陈大志说完之后,会议室里面一片安静,没有人说话,陈目标考虑一下,终于接着开说话了。

丁原脸『』严肃,,作为市委书记,他需要通盘考虑,徐少杰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涉及到了陈目标,第一想法当然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陈目标会议室的时候,觉到里面的气氛很是凝重,谁都知,今天的会议,是讨论领导责任问题,这两天,陈目标没有接到任何的电话,在这样的时刻,不会有谁不知趣,主动找麻烦的。

“同志们,今天的会议,主要议程,大家都知了,公安局在最短的时间内抓获了嫌疑人,我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安局辛苦的工作表示谢,如何理嫌疑人,完全照相关法律规定理。俗话说,其正,不令而行,其不正,虽令不从,我是第一责任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今天,请何书记和各位同志提理意见,无论怎么理,我都是接受的,县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赋予我这样的职责,我没有尽职,就应该受到理,至于下面的,我个人认为,在救火的过程中,都尽力了,主要责任在我。”

接到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陈家湾林场火灾情况的时候,陈目标是忐忑不安的,虽然说陈大志是第一责任人,但他是直接责任人,是县委『政府』领导中间,直接负责这项工作的,当然,陈目标的下面,还有的责任人,『政府』分的副县长、林业局的班、乡镇的班,但陈目标不是那推卸责任的人,他首先想到的是自己的责任。

徐少杰很是恼火,官场上,攻击的机会不多,目前,丁原书记恐怕也面临着选择,就是究竟应该怎么样来看待陈家湾林场的火灾事故,如果严格理,完全可以免去陈大志县长的职务,而陈目标无疑也会受到牵连,甚至是暂时免去职务,对森林火灾的罚,可轻可重。

“丁书记,我考虑还是通报批评的好,损失不大,再说了,沙隆县积极组织扑灭了火灾,没有蔓延,态度是非常好的。”

“丁书记,案情已经明确了,是因为农民林区之后烟引发的火灾,当事人一定是要严肃理的。”

“领导责任该怎么说啊?”

于后续的理问题,森林火灾是一个非常的话题,因为1987年大兴安岭的火灾,中央对森林火灾的理骤然变得严格起来,每次的火灾之后,各级党委『政府』都要理一分的领导,这几乎成为了惯例,所以说,发生火灾之后,全力扑救是一个方面,如何向上级汇报、落实责任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看看沙隆县是什么意见吧,他们上要开会讨论责任问题。”

“少杰,沙隆县陈家湾林场的火灾事故,你是怎么看的?”

徐少杰匆匆走了丁原书记的办公室。

“何书记、陈县长,我是直接责任人,刚才陈县长已经说了,我不重复了,这场大火的主要责任在我,陈县长虽然是第一责任人,但的工作,是我负责的,所以,我应该承担主要责任,请大家

徐少杰沉默了,这里面牵涉到了陈目标,对于沙隆县发生的这场森林火灾,严格说,是对丁原书记有利的,沙隆县是黄海涛的势力范围,官场上没有多少的客气可以讲,有了这样的机会,就要不遗余力的攻,在这样的博弈中间,得到好,而黄海涛也是没有什么理由好说的,可这里面牵涉到了陈目标,事情就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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