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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夜之ba黎七(2/2)

林德问:“有一个问题,他为什么一定要留在黎呢?我觉得他这样的状况,黎比较危险吧?”

“那需要尽快找到他了。”林德将照片装袋中。“你说过只有你能找到他?”

朱丽叶:“是这样的。他攻击第一个人是在四个月前。第二次攻击是在两个月前,第三次是在一个月前,第四次是半个月前。从时间来看,他失控的时间间隔越来越短。”

“不过有一令我们可以找到他,他和我是同一血缘。在他变化的时候,我可以和他共用一双睛。”

“潘帕诺曾经在军队中服役,受过专业的特训练。而在他称为拜单因之后,觉会有一个飞跃的步,再加上我们一族的血缘对隐藏踪迹有天生的优势,他犯下四次案件,警方却一办法也没有。如果想要以线索找到他,很难。”

“隐藏自己最好的方法就是隐藏在大都市之中,大的都市,数量众多的动人令警方无法到彻底的追查。而就算被发现,要逃离也有各选择,警方绝对不可能封锁通。”

既然双方谈定了条件,剩下的就是如何行动了。朱丽叶请女仆拿来一张照片递给林德:“他就是我们要找的人,名字是潘帕诺。”

“我今年十五岁,不过对我族来说,年龄并不能代表份。”

林德了声哨:“酷。”

“她是潘帕诺的女友,他们去韩国,就是去度月。不过回来后,他们上离婚。现在她去了国,在电视台销售模特。”

加特兰咆哮:“你这小,在侮辱我们家族的荣誉,我就撕下你的。朱丽叶是我们的族长,她的话,就是我族的承诺,绝不改变。”

这是一张双人照,背景是沙滩。照片上是一个很神很健壮的小伙,笑得光灿烂。旁边的金发女郎仅穿着比基尼,材非常火辣,也笑的如同盛开的朵。瞎也看得来,这两人正在恋。

“这样说来也是。”

林德第一次真正愣住了,看了看朱丽叶瘦如骨的尸。突然问:“你该不会是四百岁的老狼吧?”

。”

“这女郎是谁?好材呀。”

“我喜快人。”林德对这个数字还算满意,写小说时尽写几十亿几百亿乃至什么几千亿的家,但是在现实中,几十万欧元足以雇佣一只专业的佣兵队。孙雅曾告诉过林德。五十万港币的红,就足以让任何一个杀手行动了。“不过朱丽叶小,你答应了,可是这位狼老爷还没有答应,不会到时候告诉我。这是小孩说的,所以不认账。要知,拖欠工资可是最恶劣的行为。”

林德:“你的话,他的变化是在韩国回来后,那也就是说,在韩国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引发了原本应该隐藏在基因的狼的基因,乃至化成拜单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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