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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3)

他的牙长得整齐,老着,因为他喜笑。鼻很平常,但嘴总是那么红、鲜亮。虽然睛下面已经有了中年人的皱纹,可这对红嘴倒使他看起来年轻多了。

下他象那些茶房一样,光着脚在挤满了人的甲板上转圈。船走得很不稳当,他尽量避免踩着人,所以才光着脚。光脚踩了人,比穿着厚重的鞋踩人,容易得到别人的原谅。

宝庆受不了他哥哥的叫唤,也受不了老婆的唠叨。他整天沿着甲板费劲地挤来挤去,随着船东倒西歪。这样走动可真叫受罪。当他从睡着的人们上跨过时,要是有人突然那么一下阖上了嘴,真会咬下他一截大脚趾来。

神情,一举手一抬,都显得那么和蔼。他不蠢,要不,这么多年了,不会过得这么顺遂。他象个十岁的孩那样单纯、天真、淘气,而又真诚。他要是吐一下,歪一下肩膀,个怪脸,或者象傻瓜一样放声大笑,那可不是戏,也不是装假。这都叫人信得过。他是为了让自己兴,才那么。他的作和真诚就象打好的生一样,浑然溶为一,分不清哪是黄,哪是清。

他看起来一也不象个卖艺的。不怎么漂亮,也不怎么丑。他就象当铺或是百货店的伙计那样长相平常。他的举止也毫无奇之,丝毫不象个艺人。他也不象有的好演员,不用装模样,就能显才华来。他有时艺人的习气,倒更叫人家猜不透他是个什么的。

他圆圈的脑袋总是剃得油光锃亮。他的睛、耳朵、嘴都很大,大得象是松松地挂在脑袋上。幸好他的眉又黑又,象是为了维持尊严才摆在那儿的。有了它,脸上松弛的肌就不会显得可笑。它们就象天上的两朵黑云,他一抖动眉,人家就觉得它们会撞闪电来。

他个,然而结实丰满。因为长得敦实,有时显得迟钝、笨拙。不过要是他愿意的话,也能象猴儿一样的机灵、活跃。你跟他一块走儿,要是遇上一滩,你准猜不他到底会一下蹦过去呢,还是稳稳当当往里迈,把鞋

这一群人里最反对离开北平的是窝废。他只比兄弟大五岁,但他觉着自己是个长者,应当受到尊敬。一条,他要求别搅他在家时的那份清静。他怕一离开家就得死。他一个劲儿地哼哼,样真叫人厌烦。其实他并没有什么不舒服,他就是要用这办法让宝庆知,他的想法没变。离开北平也罢,上海也罢,汉也罢,二可不在乎。她反对的,只是她丈夫总是在最后关才决定离开,总是叫她没法把想要带上的东西都打好包带走。她从不考虑打仗的时候运东西有什么困难或不便。下她一面抿着瓶里的酒,一面想着她那双穿着舒服的旧鞋和几双破袜,真要是带了来该多好!大家走,她也走,可要她把东西都扔下,她真舍不得!她喜喝上一,一喝起来,她倒更絮烦,常常连也不听她使唤了。

他一手攥着衣角,一手招呼朋友。他已经习惯了表演,会不自主地觉着边所有的人都是听众,他应该对他们笑,友好地打手势。于是他一手提衣襟,一手招呼乘客绕着船转圈儿。他抬的动作象是在迈过一条小溪,或是在“加官”他习惯每两三天剃一次,脑袋瓜老是那么亮晃晃、光溜溜的。他的光就是他的招牌。听过他的大鼓的人,都记得他那个光。他的脸远不如他的光那么惹人注意,引人叫好。如今他的已经有一个多星期没剃了,他一面在甲板上走动,一面不时挠挠那讨人厌的短发茬儿。

日本人了北平,宝庆带着全家去上海。上海沦陷了,他们又到汉。如今敌人到汉市郊了,他和全家又跟大伙儿一起往重庆逃。北平是宝庆的家。他唱的大鼓,全是京韵的。他要想留在北平很容易,用不着遭这么大罪,受这么多苦,成了千百万难民中的一个。宝庆相貌憨厚,差不多算是个文盲。不过,在北平,能够认得几个字的鼓书艺人本来就不多,他也算得上一个。敌人决不会来杀他,可是他宁愿丢下舒舒服服的家和心的东西,不愿在飘着日本旗的城里挣钱吃饭。他既天真又单纯。他不明白自己是不是国,他只知每逢看见自己的国旗,就嗓儿发,堵的慌,心里象有什么东西在翻腾。

他卷起又白的。他穿着一件旧的蓝绸长衫,手攥着长衫的下摆,怕扫了躺在甲板上的人的脸,也为了走得更利索

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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