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为人,不敢向前打招呼,他知道那必给刘师傅以极大的难堪。他自己反倒低下头去。他不想责备刘师傅,"凡是不肯舍了北平的,迟早都得舍了廉耻!"他和自己嘟囔。
他要去见的,是他最愿意看到的,也是他最怕看到的,人。那是曾经在大学里教过他英文的一位英国人,富善先生。富善先生是个典型的英国人,对什么事,他总有他自己的意见,除非被人驳得体无完肤,他决不轻易的放弃自己的主张与看法。即使他的意见已经被人驳倒,他还要卷土重来找出稀奇古怪的话再辩论几回。他似乎拿辩论当作一种享受。他的话永远极锋利,极不客气,把人噎得出不来气。可是,人家若噎得他也出不来气,他也不发急。到他被人家堵在死角落的时候,他会把脖子憋得紫里蒿青的,连连的摇头。而后,他请那征服了他的人吃酒。他还是不服气,但是对打胜了的敌人表示出敬重。
他极自傲,因为他是英国人。不过,有人要先说英国怎样怎样的好,他便开始严厉的批评英国,仿佛英国自有史以来就没作过一件好事。及至对方也随着他批评英国了,他便改过来,替英国辩护,而英国自有史以来又似乎没有作错过任何一件事。不论他批评英国也罢,替英国辩护也罢,他的行为,气度,以至于一举一动,没有一点不是英国人的。
他已经在北平住过三十年。他爱北平,他的爱北平几乎等于他的爱英国。北平的一切,连北平的风沙与挑大粪的,在他看,也都是好的。他自然不便说北平比英国更好,但是当他有点酒意的时候,他会说出真话来:"我的骨头应当埋在西山静宜园外面!"
对北平的风俗掌故,他比一般的北平人知道的还要多一些。北平人,住惯了北平,有时候就以为一切都平平无奇。他是外国人,他的眼睛不肯忽略任何东西。凡事他都细细的看,而后加以判断,慢慢的他变成了北平通。他自居为北平的主人,因为他知道一切。他最讨厌那些到北平旅行来的外国人:"一星期的工夫,想看懂了北平?别白花了钱而且污辱了北平吧!"他带着点怒气说。
他的生平的大志是写一本《北平》。他天天整理稿子,而始终是"还差一点点!"他是英国人,所以在没作成一件事的时候,绝对不肯开口宣传出去。他不肯告诉人他要写出一本《北平》来,可是在遗嘱上,他已写好——杰作《北平》的著者。
英国人的好处与坏处都与他们的守旧有很大的关系。富善先生,既是英国人,当然守旧。他不单替英国守旧,也愿意为北平保守一切旧的东西。当他在城根或郊外散步的时候,若遇上一位提着鸟笼或手里揉着核桃的"遗民",他就能和他一谈谈几个钟头。他,在这种时候,忘记了英国,忘记了莎士比亚,而只注意那个遗民,与遗民的鸟与核桃。从一个英国人的眼睛看,他似乎应当反对把鸟关在笼子里。但是,现在他忘了英国。他的眼睛变成了中国人的,而且是一个遗民的。他觉得中国有一整部特异的,独立的,文化,而养鸟是其中的一部分。他忘了鸟的苦痛,而只看见了北平人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