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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四章三不guan(2/2)

又有人面劝:“圣人云,不为己甚,方大人何不宽解一二?”

方应不为所动,冷静着听完,也抬起手指了指自己前的补图案说:“小伯爷看清楚了,本县是六品,谢谢。”

两个年轻人互相拉拉扯扯,早就引起了周围人的注目,渐渐地都围了过来。不止武臣这边,文官那边也有不少人被引过来看闹,围成了一个大圈

一开始大家还以为两个小伙儿年轻没正行,把这午门当成了嬉戏场所,正在互相打闹。再看了看,却发现不是这回事,两人的神俨然是在互相认真较劲。

方应这话端的是正气凛然有理有据,作为太祖皇帝极其看重的亲民官,为民主从理论上是天经地义的。

此刻忽然锦衣卫官站在午门,声喝:“上谕!尔等为何不门朝拜?”

这让纠仪御史也疼,御史秉持监察风宪大权,一举一动都必须要合乎理,当着朝臣面前执法必须要有理论依据,不可能随意表态。

更何况大名鼎鼎的清方应与永平伯安知是两个八竿打不着的人,怎么会不知其丑的在午门这里打闹?

我靠,现在是上朝时间,该去拜天了!看戏看到迷的群臣恍然大悟,一时间手忙脚,慌慌张张的各就各位。

朝会有纠仪御史专司纠察纪律,当即有值的御史站来,声喝问:“尔等实在不成统,何故在此喧闹?各自报上名来!”

略汹涌的人群中,方应宛如石巍然不动,安小伯爷脖索,想动也不边动。

这个笑话很冷却叫永平伯莫名的大怒,到自己被当成了蠢猪一般,他放下扯不开的索,劈手捉住了方应的领,喝:“竖安敢戏我!”

他低想了想大明律和大明会典,好像没有条文说伯爵犯法不受审,也没说不许县衙在朝会前捉拿人犯?

勋臣中有人兔死狐悲,看不惯方应这清文人的态度,开:“自古以来就有八议之,永平伯可参议贵这一条,方大人何必在此咄咄人,自取其辱?”

方应扫视周围一,朗声:“诸公岂不知,我方应并非圣人乎?而且也不敢自比圣人,所以这句话就免了,本县真的不到!”

方应掰扯开安伯爷的手,冷冰冰的答:“王犯法与庶民同罪,何况一伯爵乎?在圣上面前,伯爵与百姓有何异哉?在宛平县界内,伯爵与百姓为何不可一视同仁?”

教,平时纵意酒,与方应掰了几下,竟然没有成功解开。

其实能言善辩、善于引经据典的人也不是没有,但大都是文臣。须知官官相护,文官也要帮着文官,看方应收拾勋臣的闹还来不及,何苦替一个武勋纨绔面?

此时有老成的勋臣来劝:“诸君皆为朝臣,须得互存几分面,有事慢慢相商,不要坏了脸面。”

几番对答下来,再无人说话,或者说不知如何开了,这方应太能堵人嘴了,简直就是演义里那个战群儒的诸葛亮再世!

方应厉声斥责:“放手!本官乃宛平县正堂,你不过是治境内一不肖纨绔,焉敢侵犯本县!”

纠仪御史连连苦笑,这事怎么就让自己撞上了?又听到方应唏嘘叹:“更无一个是男儿!国家武臣中,连个敢动手的勇者都没有了么?”

不过那边安小伯爷像是听到天大的笑话,放肆的大笑几声,抬起手指着方应:“你也就是个七品芝麻官,也敢捉拿我?”

当初太祖爷大概也想不到会有亲民官拿着状,跑到朝堂上来抓人罢?但要让方应这样胡闹,又是有不像话。

这一个知县跑到朝臣班位里来拿人审问?众人忍不住面面相觑过,不知该怎么评价了,是该认为这个知县实在死心,还是该赞扬他秉公无私、勇于任事?反正今日可算是大开界,还是一次在朝会时见到这事。

方应:“本官乃宛平县正堂方应也!有苦主状告永平伯安知不法之事,但这安知传唤不到,案便审不下去!本官实在无计可施,只得在此亲手捉拿,叫他赴衙听审!”

方应嗤笑一声,讥讽:“哪里来的糊涂人,也敢上庙堂论?即便遵照议贵这条,那也是审理完罪名之后再上奏天!如今案未审,罪名未定,空白牙的议什么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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