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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2/3)

不久,登志便了解到了浅黄的格。

在金钱方面浅黄并不吝啬。但在神方面却是无可救药的吝啬。

比如说好。浅黄只是喜钓鱼。如果有必要,他可以安排别人去打尔夫球或玩麻将,但他自己是绝不会光临现场的。如果有空,准会跑去钓鱼。在河边垂钓之际,倘若战果丰硕,便会将钓到的鱼儿放生于河之中。虽说淡鱼已经十分净,但一般人仍是敬而远之,不敢用。浅黄则不然,即使是雅罗鱼的鱼秧儿他也不会放过,一准煮熟后一饱福。不仅如此,他还迫登志和他同享战果,说是可以省菜钱来。登志难以下咽。此话可以不提。更有甚者,浅黄有一令人忍无可忍的永无止境的贪暴的格。每当台风过后,量便会增加,于是浅黄便会待河退去以后率领工厂的员工们跑到河里去。退以后,河滩各便会现鱼儿无法逃遁的洼,每个洼里都会

登志成了浅黄的小老婆。

一天夜晚,登志被浅黄邀去喝酒,之后便被行带到情人旅馆。当登志发现车己经开到情人旅馆时,她曾反抗过,但无济于事。她被浅黄连推带搡地以武力房间里。浅黄整整折磨了她一夜,并她为妾。登志应允了。前夫去世已经八个多月,登志一直在独守空房。前来诱惑她的鬼不在少数,都被她拒之门外。她想要男人。但想要的是可以成为其丈夫的男人,而不是那夫妻、一夜姻缘。八个月的禁生活被浅黄打破了。在浅黄无休止的“攻”下,登志觉得即使作浅黄的女人也未尝不可。

当年,登志的前夫死于车祸。登志不得不去寻找工作。她找到了一家生产电脑零件的小厂就职。厂长就是浅黄。据说该厂以前是一个生产螺丝的企业,自从改产电脑零件以后。工厂连年盈利。

跌倒在河里。浅黄在挣扎。河虽然已很混浊,但尚未涨起来。为了杀死浅黄,登志用某半圆状摁在浅黄的上,使浅黄溺而死。河十分混浊,但尸并未被冲走。每当现障碍时,奔腾的河便会在岸边打起漩涡,于是浅黄便被裹人那漩涡之中,或者是在更上游的地段也未可知…警察咬住这两不放。

登志无法证明自己不在作案现场,不那个现场在哪儿。那天,登志用车载着雅士在外面兜风,回到家时已是傍晚五时左右。当时满天乌云,暴风雨即将来临。据她本人讲,她那天正漫无目的地在相模湖兜风。当时暴风雨就要来临。但是没有证据能证明登志的话并非谎言。登志说她并未绕

登志有杀人的动机。围绕着儿雅士,登志正在与浅黄打官司。雅士虽然已经生在世,但浅黄并不去办理认领手续。如果不办理认领手续,父关系就不会成立,雅士也就无权继承浅黄的遗产。登志不断地迫浅黄去办理认领手续。而浅黄却总是闪烁其词。两人的争执持续了一年左右。于是,浅黄不再去见登志,只是让一个名叫末摘广的年轻人月将生活费送到登志家中。忍无可忍的登志上诉至东京地方法院八王分院,要求法院判浅黄办理认领手续。雅士是浅黄亲生之已经无可非议,血型也好,其他证据也好,全都可以为证。血亲鉴定的技术也已十分先。但是,却不能作雅士百分之百是浅黄亲生儿的结论。确认某人不是某人的亲生女时,结论可以下。但肯定鉴定时则只能可能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判断。登志对胜诉充满了自信。她没有任何理由来怀疑这件事。如果胜诉,就可以令浅黄办理认领手续,就能够拿到抚养费,就可以借机离开浅黄,自其力地生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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