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基础上,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博当以平等为前提——谁能想象在一个“人对人是狼”的社会里人们会有“同类相怜”的伟大情怀?
所以,在我看来,论及法国大革命所带来的普世价值,实际上包括以下三层义:首先是个
上的自由(人权),然后是群
中的平等(民主或公民权),惟其如此,才可能有博
(人获取某
神
)。这也是我之所以认为今日中国,自由比民主还更重要的原因所在。由一群平等的
隶选
一个
隶主的政治,那不是民主政治。
要言之,对于任何国家来说,如果民众不是普遍自由的,那么任何关乎社会平等的许诺与展望,都将是不可能的任务。试想,当一个人被另一个人绑架,两者之间就不可能有什么真正的平等;同样的理,存在于同一群人质之间的所谓平等,天下所有
才都能平起平坐的平等,都不是人类意义上的真正的平等,充其量那只是一群平等的
隶。
我们不必为承认人类与生俱来的这不平等而
到羞愧,不平等是人的境遇和条件。但是,我们却可以拥有自由。人类之伟大及人类文明之意义就在于,它试图建立一个
好的制度,以此保障每个人生而自由。只有自由,才能
现人的创造,才能获得人的
贵,才能恢复人的尊严,并且最大可能使社会趋于平等。
一步说,自由是一切价值的
发
,而平等则是个人或社会不断实现的过程,其目的仍是捍卫自由。
有平等,有平等乃有博。
人生而平等,多么妙动听!然而,事情的真相是人生而不平等。且不说人的
素质有健康有残疾,年龄各有不同,即使两个智商相同的孩
,也可能因为他们的父母智商与收
之不同而
一
新的不平等状态。
相较而言,我相信的是人生而自由。自由有先验
,是基本人权,而平等反而是后天商量
来的权利,即公民权。没有对自由的
调,平等可能沦为一
暴力。所以托克维尔说“在思想上我倾向民主制度…自由、法制、尊重权利,对这些我极端
——但我并不
民主。…我无比崇尚的是自由,这便是真相。”这里的不
,是因为托克维尔看到了“多数人的暴政”
所谓天赋人权,实际是一自由的权利,是国家、君主、他人存在之前就应该
有的权利。至于平等,则只能通过后天的不断争取。简单说就是“天赋自由,人赋平等”、“天赋人权,人赋公民权(包括平等的权利)”在人生而不平等的社会中,
调自由优先于平等,同样是我们竭力建设开放社会的原因。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每个人起
可能不一样,但是只要人是自由的,他就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获取更多的权利而走向平等。从另一方面说,自由先于平等,也是一个社会保持其创造力的基础所在,正是不断地创造使人类在平等与不平等之间完成文明之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