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方面,死刑的威慑作用也是一想象,因为绝大多数杀人犯都是激情杀人,而不是像经济学家一样,算计一切,去理
地杀人。事实上,理
杀人的人,往往并不会被带到绞刑架下,因为他们算计好了,早已经逃之夭夭。早在公元前雅典广场上的一场关于死刑争论中,主张宽恕的狄奥多德便意识到“用死刑来约束人是没有用的”
糟糕的是,死刑变成了一仪式。就在人们过度关注这
仪式带来的效果时并寄以厚望时,真正的敌人反而会被忽视。
死刑是一个笑话,死刑缩减人类的生命与自由。
2007年6月,国得克萨斯州的一名死刑犯突发奇想地要以讲笑话来告别自己的人生。据说,奈特通过信件和电
邮件已经收到了许多笑话。然而,临刑前,这位在监狱度过了十六年的死刑犯没有讲一个征集来的笑话,只是说“死亡让我自由,这是最大的笑话”读这则新闻时,我当时在想,如果奈特知
这个扒手的故事,或者他本来就意识到,这死刑本
也是一个笑话吧!
这个故事意味长。一方面,它让人们重新思考死刑的威慑作用;另一方面,当人们全情投
对死刑的观赏,以为扒手吊死一个少一个,却忽略了其实他们就在
边,在日常生活中生长。
早在十九世纪,一位叫查理?菲利浦斯的作者写了本《死刑暇思》的书,里面讲到了一个“扒手悖论”:在十八世纪的敦,有无数扒手在人群里行窃,而这群人恰恰是聚集在一起看某个扒手被绞死的情形。小偷们之所以选择那个被绞死的人挂在人们面前的时候作案,是因为他们知
所有看客将
力集中于这一杀人的戏剧,所有的人都在朝着那个方向看。
称死刑是“一个国家针对一个人”的战争。人类世界,并不缺乏死刑。从某意义上说,每个人都已经被上帝或者自然判
了死刑。国家的“理
的杀人”和杀人犯杀人一样,无疑都是在缩减人类的时间。而死刑犯实际上是被抛弃了,他的人类同伴不希望他跟他们生活在一起,不希望他在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生活了。
赞成死刑的一个有力观通常是,死刑对社会是有益的,它保全了社区的品格。如果吊死一个死刑犯可以使500个人免于被潜在的杀人犯杀害,那么杀死一个人就是值得的。显然,这是一
国家至上的功利主义观念。问题在于,国家是否有权力要求拿一个人的生命为社会背书,死刑犯又在多大程度上
了公共秩序的替罪羊?如果这
功利主义可以
行,而不考虑人类应该有的价值,那么是否可以恢复历史上的酷刑,如果凌迟可以使501个人免于被潜在的杀人犯杀害,是否就可以恢复凌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