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扁以市长的
份,创下“力
山河”这样的补偿先例及模式,宣称“依法行政”的市长
英九,始终不敢跟
。如二零零四年一月发生的信义国小不当施工,小山猫铲土机碾死学童不幸事件,
英九只一再宣称愿积极协助学童家长申请政府赔偿。但依“法人延续”原则,
英九应延续陈
扁的作风,但
英九敢吗?一个学童的生命代价比不上一个成人的手腕骨折或断臂吗?
英九只敢说今后市府举办活动,将为参与人员加保二百万意外险。
从“力山河”
掉陈
扁台北市“江山”的过程观之,作秀的代价是很昂贵的。
一是陈扁拿人民纳税钱五百万元,补偿张忠厚。
,视人民纳税钱如无的情况下,请假参选中的陈
扁指派时任副市长的林嘉诚,与张忠厚签下“哀的
敦书”(即降书),协议的时间是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距离市长投票日只剩一个礼拜。
牺牲纳税人一切为胜选
二是市府全额负担张忠厚未来一切必要的医疗、复健费用。
谁敢想象,哪一天陈扁不会为了成就一己的名利,偷偷以一纸协议书牺牲掉整
台湾人民的权益?
三是市府协助张忠厚就业,并保障张忠厚工作的继续,直到张忠厚自行离职或依法令规定必须离职为止。
四是张忠厚撤回原告诉。
尤其是“力山河”事件发生后,在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二日,有两位参加市府龙舟队的阿
族原住民,积极练习准备代表台北市参加中国内地所举办的福州市龙舟赛,不幸赛前在新店碧潭演练落
溺死,结果每人只获发一百万元的救助金,市府采用的善后赔偿法令是所属员工因公伤亡
问金发放标准。这个标准与市府
理“力
山河”事件的模式比较起来,前后标准严重不一,为公而死还远不如受伤者。陈
扁
声声重视原住民权益,是真情,还是假意?清楚得很。
陈扁举办“力
山河”发生不幸的责任,在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的不起诉书中略有言及:“被告等应注意事先聘请专家检测绳索结构安全,确保参加
河比赛民众不受意外伤害,并能注意而疏未注意,于事前对
河绳索未为任何检测即贸然使用,致该
河绳索因抗拉
度不足,于比赛中断裂,导致多人受伤…因认被告等均涉有业务过失伤害…”(注:因张忠厚撤回原告诉,所以不予起诉。)
社会大众如理来看待这份协议书,就会发现陈
扁居然可以为了一己市长之胜选,就偷偷地、恣意地牺牲纳税人的权益,签下这样完全不合常理的协议书,如果手腕开放
骨折的伤害,市府就须赔偿五百万元,还得保障其一辈
工作,那么政府的现行法令可以完全停摆。如陈
扁真的有诚意,为何不拿
他自个儿“福尔
沙基金会”的钱来支付呢?用“荒唐至极、为所
为”八个字来形容陈
扁的
法,应不为过。
原住民为公死亡不值钱
令人不平的是,另有一位左锁骨骨折,伤害比张忠厚严重的洪俪玲,只因不懂得去告陈扁,结果前后只获发二十万元
问金。这就是陈
扁平日常挂嘴边的公平、正义吗?
最后,采用《中国时报》在一九九七年十月二十七日的一则短评《“力山河”兮又
事》作结:“真正应该检讨反思的…它凸显了当前许多地方政府,动辄以大手笔、大规模办活动的作秀心态,结果造成大而无当不说,同时也增加意外的
现几率…普通的
河一下
膨胀到万人
河,人数规模确实是空前,但发生起意外来也是吓人的。”
陈扁与张忠厚协议的内容主要分四
:
其实,陈扁涉及的业务过失岂止于未于事前检测绳索,还包括事前未为参赛民众加保公共意外险,这本是市府主办
门应注意的常识。而这也导致市府在事发后被批疏失,而被迫额外支付更
额的人民纳税钱来善后。
同时,陈扁等人也在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四日市长投开票前夕,获得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检察官不起诉
分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