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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他的ldquo;恨r(2/3)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间,陈调郝柏村住宅有占用台北士林复兴桥拓宽用地,约三十多坪,是“大特权”要求有关单位立刻理,全力执行。而台北市新工也表示,其占用路用地分已完成土地征收,并于一九九六年度办理地上补偿。

问题在,此时陈扁和副市长陈师孟的家里,一样遭人检举都有违建,但陈扁任由外界烈质疑两标准,自己人的违建说不拆就不拆,不拆就罢了,陈扁夫人吴淑珍还数度嘲讽那些抗议她家违建的人是在“作秀”

扁的恨还恨到独的新闻自由权。

再过来就是解决掉“士林官邸”这已是蒋家在台北市的最后象征,陈扁在一九九六年四月十三日宣布,三个月后市府从“总统府”收回士林官邸,同时要在这里举办大型飙舞活动。他要利用单纯的年轻人,用飙舞来践踏蒋家,来发他心中对蒋家的恨。

扁对郝柏村和李登辉的“恨”、“”分野,表无遗。

有趣的是,蒋纬国的公蒋孝刚事后把土地分成三份,一份自己保留,两份售后,买主竟然可以向市府请领合法的建照盖房。其标准只凭陈扁的与恨而已。

其实,会有两标准,只有阿扁心中的恨可以解释。

同时,一位《联合晚报》的记者也因为

于是,陈扁逮到了胡致中在台北金华街宿舍家里有违建的好机会,予以报仇恨。虽然在事前,工务局长李鸿基签报该违建并不妨害公共安全、景观与通,且符合陈扁宣示的三十平方米以下,可纳分期分类暂缓拆除范围,但是在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陈扁仍下令拆个痛快。

新闻自由也遭殃!

扁还说:“李登辉再坏,也比蒋介石、蒋经国父好些。”(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五日访问国所言。)

虽然陈声声说,这些对蒋家的动作象征威权的瓦解,而实际上,陈扁在这些动作时,蒋家的威权早已是过云烟。所以,陈扁的动作不但没有象征威权的瓦解,反而是象征着一个新威权的诞生。

于是,蒋纬国的别墅在一九九六年二月六日,被台北市建拆除。“宪法”保障人民财产的权利,摧折在陈扁的“恨”意下。事后,蒋家行“刑事诉讼”等法律行动,陈扁面临败诉后,还私下展开与蒋家行和解,归还土地等动作,其中究竟动用多少市民纳税钱来赔偿蒋家,各方说法不一,但以赔偿作为秘密和解的条件,是肯定的事实。

胡致中在陈扁心中的恨也是难以消除的,他曾经“依法”数度传讯陈扁市长,陈扁不理他,他还发拘票准备拘提市长,是要阿扁上法院,搞得陈扁很不痛快。

此外,陈扁的“恨”还发挥在前行政院长郝柏村以及台北市地方法院院长胡致中的上。

连曾经长期给予反对势力和民的自立早、晚报,也曾因批评阿扁,遭受类似的命运。

到了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一日,陈扁宣布将“总统府”前的介寿路更名为“凯达格兰大”“总统府”前广场定名为“凯达格兰广场”其名为重视原住民,其实目的还是在怀恨“介寿”两字。

相对照于陈扁对郝柏村用地征收的急急如律令,关于李登辉“总统”重庆南路官邸后方,占用巷达三百多坪的围墙,陈扁不但不执行拆除,还通过台北市都市计划委员会的审议,以变更地目的方式,将重庆南路二段五巷废巷,由巷用地变更为住宅区,不让市民通行,牺牲了小市民的行路权。

《中央日报》是阿扁讨厌的报纸,因为常常批判他,于是,陈扁就通令所有市府单位都不准订阅《中央日报》,也不准在这家报纸上面刊登广告。

尤其,在台北市,早期类似蒋纬国购自政府土地或房屋的房地产案例,相当普遍,虽然这是特殊历史背景下的产,但事后来评断,这现象的确是有特权成分在内。

只是,这类的案例这么多,为什么陈扁独挑蒋家的别墅来下手,当然这跟他心中的“恨”有关。否则,国民党位于台北市中山南路旁“总统府”正对面的中央党大楼,一样是运用执政党的特权低价取得的,陈扁为何不撤销其土地登记,并拆掉国民党新建的大楼,反而是在忸怩作态,声言不发给执照之后,仍然力排众议,发给执照?

何?

政府公沦为报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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