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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詹姆(2/5)

“去君临。”克里奥爵士边说边揩嘴角的油脂。

他们的主人摇摇。“你到不了女泉城,离这儿不到三十里,有两条船被烧掉后沉在里,堵住了河,有群盗守在那儿打劫。再说,即便你过得了这关,下游的石滩和红鹿岛也是相同状况。还有闪电大王,他到没,随意穿越河,一会这一会那边,从不停止。”

的鞍上装饰着银钉,褥的颜原本是粉红与墨黑相间的方格,现在几乎成了褐黄。詹姆认不是谁家,但能轻易发现褥上的血迹“好啊,总之不会有人来认领了。”他检查犁,然后掰开白的嘴计算。“灰给一块金币,若他肯附送鞍的话,”他劝告布妮“犁算一块银币。如果我们把那白畜生带走,他还该倒找钱咧。”

是端着一大杯麦酒过来谈话。“奔城那边有什么新闻?”他问克里奥爵士——很明显,他把佛雷当成了

詹姆握手铐,暗暗拧了拧,希望把它断。妈的,让我试试史坦尼斯的剑伎俩。

“嗨,到都在战。打算上哪儿去啊,爵士?”

没错,能跟劳·拜拉席恩来个一醉方休的本领确实。詹姆曾听这个索罗斯向国王夸,之所以选择当红袍僧全因这能隐藏酒的痕迹,劳听了轰然大笑,喝下去的麦酒全在瑟曦的银丝披风上。“或许我没资格反对,”他说“但依我之见,走三叉戟河似乎不妥。”

妞儿怀疑的神。“这么说,也得有才行。”

“我打算沿三叉戟河直到海边,”妞儿告诉他们的主人“在女泉城买,然后沿暮谷城、罗斯比一路南下,应该不会遭遇战争。”

“这里有,”詹姆指“我听见厩里的声音。”

克里奥爵士瞥了布妮一方才回话。“霍斯特公爵不行了,但他儿守红叉河的渡,对抗兰尼斯特。两军多次战。”

“让我尝尝金。”男人从她掌心攫过一块金币,咬了咬。“嗯,不错不错,十足真金

“你打哪儿的?”布妮想清楚。

“正是如此,”他们的主人附和“就算过了红鹿岛,中间也没碰上贝里席伯爵和红袍巫师,前面可还有红宝石滩呢。听人说,那里由蛭大人的狼仔把守,但那是很久以前的消息了。也许现在换成了狮,或是贝里伯爵,或是其他人,谁知呢。”

“没错,这里有,”不是店家的店家说“正好有三匹,但它们是不卖的。”

妮皱起眉,而那位不是店家的男人目不转睛地望着她,过了一会儿,她勉“去瞧瞧吧。”于是人们一起离开饭桌。

詹姆没法忍笑“那当然喽,但瞧瞧总可以吧。”

男人眨眨,伸手去够金币,手到半空又犹豫起来,缩了回去。“我不知…想走的时候,不能骑金币,饿的时候也不能吃。”

他们的主人嗤之以鼻。“你们仨都是傻瓜不成。上次听人说,史坦尼斯国王已经兵临城下啦,带着十万大军,手持一把剑。”

“我不会把宝压在这上面,小…如果我是您,就从这里离开河,穿越陆地,如果远离大,躲在不见天日的树林中,小心隐藏…啊,我可不想跟你们一起走,但这样至少还有机会。”

“如果我是你,会避开国王大,”男人续“听说路上糟透了,不仅有成群的狼仔和狮,还有无数游的‘残人’,照谁都抢。”

“谁是闪电大王?”克里奥爵士询问。

“我们的船也是你的,”她说“走上游还是往下游,随你挑。”

“寄生虫而已,”克里奥爵士蔑视地宣称“不敢来打搅全副武装的正派人。”

“或许没有人,”布持。

厩很久未经清理,空气中全是粪便的味,黑的大苍蝇群聚在稻草堆边,嗡嗡响着飞来飞去,停靠在随可见的屎堆上。目光所及只有三匹,组成一个不太协调的三重唱;一匹迟钝的棕,一匹半瞎的老白,还有一匹骑士的坐骑,斑纹,。“无论多的价都不卖,”所谓的业主宣布。

“我和我老婆来客栈时那匹拉犁的就在这了,”男人说“和你们刚才吃的那匹待在一起。白是晚上自己游过来的,那匹快的则是被男孩逮到,上面的鞍和缰绳都好好的呢。在这儿,我给你瞧。”

一剑下去,谁都会完,詹姆心想。“密尔的索罗斯还跟着他?”

沉地望着对方。妞儿害怕被人提醒是个妞儿,詹姆心想,一边再拧了拧手铐。铁环又冷又,毫不动摇,反倒把他手腕磨破了

“别这么评论自己的坐骑,爵士。”妞儿从凯特琳夫人给的钱包里拿三枚金币。“每匹一个金龙。”

“是啊,红袍巫师本领呢。”

“请原谅,爵士,可我只看见一位有武装的正派人,双拳难敌四手,况且他还要照顾女人和带铁镣的囚犯。”

“您不知,爵士?就是贝里伯爵啊。他打起仗来迅雷不及掩耳,犹如晴空中的闪电,所以得了这个外号。人人都说他是不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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