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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环上是上帝。主教由信徒大会选出。从泰尔蒂利昂①时代开始,罗马主教被称为主教中的主教。教士是人民的一部分,帮助选举。由于热情四溢它们破坏了最美好的制度和最具美德的性格,随着教皇的权力渐渐扩大,并企图进一步扩大。人类的竞争造成了极大的混乱,在异教徒的罗马,类似的混乱在选举护民官时也曾出现过:两个格拉舒人,一个被扔进了台伯河,另一个被一名奴隶在祭复仇女神的林子里刺死。三三六年达马斯教皇的任命更是引起了流血斗殴,有一百三十七人丧生于西西尼的大教堂,即今天的圣母大教堂。
①泰尔蒂利昂(Tevtullien,一五○—二二二),拉丁作家。
我们看到圣格雷格瓦被教会、元老会和罗马人选为教皇的情形。所有的基督徒都可以走近教皇宝座。莱昂四世在八四七年四月十二日晋升为教皇以反对撒拉逊人保卫罗马,他的圣职受任礼一直拖到他能充分证明自己有勇气时才进行。同样的事也在其他修士身上发生过。森普利修斯升至波尔日主教时,他还是个在俗徒。直到今天(这是人们所不知道的),也许会选一个在俗教徒来当教皇,即使他已结婚。他的妻子也可以人教,和教皇一起接受各种宗教教义。
希腊和拉丁的君主们想抑制教皇选举的自由,有时甚至夺去这一自由。他们经常要求这一选举至少要得到他们的认可。后来路易——勒——德波奈尔的一纸勒令恢复了教皇选举最初的自由,这种自由根据当时的一项条约,经过教会和民众的一致同意后得以实现。
民众所要求或国王所授意的选举,它产生的危机迫使法律作出了某些改变。于是罗马有了被称为主教的神甫和六品修士。他们的名字来自是他们充当号角或服务于祭坛的某一角,主教一词派生于拉丁语中的中心人物。教皇尼古拉二世在一○五九年《罗马训谕》规定,只有主教才可以选举教皇,教士和民众只能接受选举的结果。一百二十年后,《拉特朗训谕》剥夺了教士和民众的认可权,使得有效选举要在主教大会上有三分之二的多数票才能通过。
但是,这个训谕并未规定选举期限和形式,所以在选民中产生了很大的混乱,而且在修改法令时也找不出任何办法可以制止这种混乱。一二五八年,在克雷芒四世死后,聚集在维泰尔贝的主教们无法统一意见,教皇职位,空缺两年。最高行政长官和城里的民众只得将主教们关在宫内,甚至有人说是腾空这个宫殿以强迫他们最终作出选择。格雷古瓦十世最终得以当选。为了防止未来滥用权力,制定了教皇选举会议;这样他拥有了权力或者一部分权力;他调整了一些选举的内部措施,与现时相差无几:单间彼此隔开,公共的大间用来投票,窗户全从外面堵死,只留一扇拆去石膏封泥,以向内公布选举程序。一二七○年在里昂公布的教谕确认并改善了这些措施。这些规定的一个条款被废除了,这条文里规定:如果在选举期限超过三天以后,教皇还未选出,在此后的五天中主教们每餐只有一道菜;再往后就只有面包,葡萄酒和水,直至选出新教皇。
现在,选举期限不再受限,主教们也不再像孩子一样受节食的惩罚了。他们的饭食放在架子上的篮子里,从外面进来时,还有仆人伺候。在隐居主教饰以纹章的华丽马车旁,一名武士紧跟着马,披着甲,身上还挂着剑。车队进入选举区时,杀鸡剁肉,桔子摆满街道,瓶塞也已打开,生怕某个教皇不露脸。古时的习俗,有的稚气,有的滑稽,都有不完善的地方。酒席搞得很奢华吗?饿得慌的穷人看到餐车经过,会作出比较,议论纷纷;酒席搞得一般吗?那会产生另一个自然的缺陷:穷人会对此嘲笑不已,瞧不起罗马大红袍。最好是不要这些俗套子,这在现代风尚中已不复存在了。天主教正本清源了,塞勒和阿拉普的时代又回来了。当今基督应独立主持这些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