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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冤案少不了酷吏和酷刑(2/2)

来俊臣又造十个大枷是:①定百脉,②不得,③突地吼,④著即承,⑤失魂胆,⑥实同反,⑦反是实,⑧死猪愁,⑨求即死,⑩求破家。一个是扭人四肢的刑;另一个把夹在刑枷之中,上压以重,在地拖行;另一个是放重砖在枷上,自后猛拉囚犯。在审问之前,先将这些刑枷摆来。被告宁愿问什么招什么,怎样都好,但求免受酷刑。

西面不远。王弘义戏呼丽景门为“例竟门”意谓被告一丽景门便一例无治。不论密告被控何罪,来俊臣第一步先从鼻中醋。然后投置臭气难闻的土坑之中,不与饮,犯人据说饿至自咬衣絮,再继之以神经疲劳。犯人被接连盘问,不许睡眠。犯人一睡着,就被猛然推醒,所以数夜不眠之后,脑便昏昏迷迷,于是问什么招认什么,结果便被死。此法极其灵验,而被告并无受刑痕迹。当时此办法极为新奇,极为时髦,极为步,而百试百验,别的人从来不曾想到,堪称奇事。古旧的生活信念至此粉碎无余,新一代的后生小自以为正值“崭新的时代”认为一切情况皆属当然。我记下这些情形,意在保持史实。如果后代再有刽手,想以神经疲劳的供之法而以发明人自居时,他要知,远在武后时,来俊臣已经发明此法,其新奇步,并不亚于今日。并且也是利用一个人的护家人女的情人招供。利用奇怪的整肃审问,以求建立兽的恐怖统治的每原则,都在武后统治之下发明净尽了。

据周球告发惨刑的奏议,酷刑中还有一将污泥倒犯人的耳内,在上重踏,有楔的重枷,转的刑枷,挤压,以竹签刺人指下,揪住发挂起犯人,烧焦两

这些审问之可怕,第一,因为告密的人,控告的人,审判的人,不都是实际上一个人,就是串通一气,不是毁灭他们想毁灭的人,便是奉武后之密旨行事。第二,一般都是控人谋反,家人孙都要远方。一般的暴君都知,在用酷刑不肯招认时,便利用家情,

以危及其父母、妻、兄弟、姊妹为词。对家人减刑的诺言有时实行,有时背弃。第三,用这样方法,犯人难免受引诱而控告朋友与相识,以图减轻自己的刑罚,以求免除一死,得个远方。

就因为一个女人要求野心得逞,遂犯了这些滔天大罪,而且在圣贤以仁忠信垂训的华夏中原,人对一切德,视若无睹,或将德窃予曲解,失其真义,人人在恐怖之下,又如返回太古野蛮时代,死于恐怖;尤可悲者,是生时亦时时恐怖。人类是步的,但当时竟一直向六千年以前古老的蛮荒展下去了。文明当时已经成了人类遗忘将尽的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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