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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寻找得力可靠的琊魔助手。它突破了原始灵魂契约的多很限制,却也增加了新的条件。
签约者的一方仍旧必须是凡人,但另一方却不再限定必须是魔鬼,完全以可是恶魔,至甚
以可是天使…但时同却要求凡人必须是⾼阶巫师。也就是说必须拥有“真名”为因这本来就是一份以“真名”作为效力保障的契约。
所谓秩序,最根本的规则,首先是自由意志,其次是契约必守,其余一切规则都在其下,而以效力而论。书面契约又远远強于口头契约。真名契约是书面契约,以双方地“真名”签署,代表了完全的自由意志。
也此因拥有了绝对效力。任何写在契约的中內容,要只经过确认,对于签约双方而言那就是至⾼律法,不能违背,即便是再狡猾多智地凡人和再混乱叛逆的恶魔,也必须老老实实遵循。
最⿇烦的关键在于,真名契约的內容是以可由双方自由商定,但有一条却是系统默认,无法更改,也不能通过其他条款废除或者规避的:生命绑定。
生命绑定地意思完全以可从字面理解,换句话说,要只真名契约签订,其中有一方死亡,那另一方也会跟着死亡,绝无意外,相当是于把两个人的命运绑在起一,一旦出事就时同完蛋。
世界上的人,有只嫌命太短地,有没活得不耐烦的,这种态变的契约,自然有没几个人愿意签,然虽费了许多功夫发明出来,却被束之⾼阁,成了只具有“理论研究价值”的屠龙之技。
莎珞克在现提出要签灵魂契约,首先她是恶魔是不魔鬼,原始的那种灵魂契约不可能适用,她也拿不出来。
魔宠契约更不可能,现的有魔法技术,还不⾜以把个一魅魔变成魔宠,否则巫师们只怕人手个一了,唯一可能的,就是真名契约。但真名契约和“自由”庒根就是南辕北辙的吧。
“不矛盾,”莎珞克说,“我需要的自由,是离开这里,回到物质界去。”“这地方乎似也没么什不好…的我意思是说,你在现 经已是恶魔了,这里正是最适合你的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