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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本姑娘买了(4/4)

处,姑娘为什么舍而弃之?”

雪花抬头,原来是刘管事停住了脚步,回转了身,向雪花看了过来“在下能否请姑娘解惑?”

“那本姑娘能否先请刘管事解惑?”雪花脆声反问。

“姑娘请讲?”

“一篇《女诫》,相信天下女子能背诵者无数,刘管事何以凭此卖房?”

这一点是雪花真正疑惑之处,她不相信有人会以此为凭。

刘管事略一沉吟,目视雪花的帷帽“《女诫》不过是为借口,在下不过是遵从主子的吩咐,为宅子找一个好人家罢了,免得它被粗俗之人日日yin靡,夜夜笙歌污了去。”

这样?这也算理由?

这是卖宅子还是卖人?

仿佛看出了雪花不信,刘管事接着说道:“实不相瞒,此宅院是主人先母所留,主人本不会卖掉,但事不由人,主人被恶事所缠,需大笔银钱,凑遍所有,尚差千两,这才不得已卖之。”

“既是如此,为何不索性多卖些银钱?”

雪花说完这句话,忽然觉得自己很欠抽。

她这是在买房子吗?

不过,买房子嘛,当然要心中踏实,没什么疑惑为好。

所以雪花还是看向刘管事,等着他的回答。

刘管事敛下的眼帘中闪过一丝佩服



这位姑娘果真名不虚传,不是区区小利就能迷惑的。

想到这儿,抬眼看向雪花,目光中一片坦荡。

“你、不,你家主人是想…以后再买回这处宅子?”雪花看着刘管事,读出了他眼中的意思。

“不错!”刘管事给了雪花肯定的答复。

哈?那她买这宅子干嘛?不对,宅子她既然买了,那以后卖不卖当然她说了算。

雪花想到这儿,似笑非笑地道:“刘管事,本姑娘可以明确地告诉你,这宅子若是卖给了我,我是不会再卖回去的。”

话还是说明白了好,虽然她在青河县可以横着走,但她也不想徒惹是非,况且,席莫寒就要离开青河了,以后的事还真的不好说,谁知道会来怎样一个县令?

雪花的心里猛然涌上一股惆怅,忽然没了兴致,但是,房子更要趁席莫寒还没离开时买下来为好了。

借势,借势,她依然要借席莫寒的势。

雪花苦笑,萧瑟之意袭遍全身。

“我家主人并非一定要买回宅子,只是想要姑娘答应,若是有朝一日,姑娘想卖这宅子,请务必卖于我家主人,至于银钱…”刘管事考虑了一下“到时按此价钱的双倍。”

双倍?三千两?

雪花脑中开始飞快计算。

若是她近一、两年卖回去,那么她这等于是放了高利贷,比现代的房贩子不少赚,但若是人家不来买,她若是十年、八年后的再想卖,到时房价已经飞涨了,她还卖三千两,岂不是亏死?

“这处宅子我将来若卖,是不是只能卖与你家主人?”雪花觉得她若没猜错,答案应该是肯定的。

“是!若是我家主人不来买,那么这宅子永远不能卖。”刘管事态度中有了一丝强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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