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三章:翻案2永生永痛(2/3)

它类人似妖,却又两者皆不是。

“到目前为止,你的前男友发狂杀人的可能仍然是最大的。”言先生边说边手指僵地发起了短信:“但我现在忙得这么累,不就是因为你不愿意相信这最大的可能么?所以别觉得你所想的事有多荒诞,因为这都是你想相信的。”

“…这人是谁啊,要被你这么整?”菱~打着消息,心里有一助人为恶的愧疚

“不是‘谁’,而是‘什么’。”言先生不无慨地说:“还说什么是我的粉丝,结果一看到更酷的家伙就立刻跟着跑了。哎,都是好莱坞那些拍电影的家伙害人…”

因此,他现在要的,是在李靖慕查到“犯人”所在位置之前,先把“受害者”的情况搞清楚。

这应该说是,化。

“你想发什么消息,我来替你输。”菱~朝着言先生伸了手,一脸诚挚:“好歹也让我一些事。”

有人说,血鬼是人类地未来。牺牲了享受日光的权利,让自己被嗜血的**所支,换来了不朽地永生,以及速度、力量和上的全面化。

-…

虽然人人都不想变成全的血,只留下脖颈上地两个牙印,但谁都不敢说,自己从来没期盼过成为那些在黑夜中肆意杀戮的怪

“…我越来越不明白,你们到底是些什么人了。”菱~看着菱留下的笔记,锁着眉:“难,我父母的死真和什么狼人有关?”

过多少“扫尾”地活儿,但他很清楚这个全国数一数二谨慎的门绝不会将真实地文件放上网络,而会选择最古式的纸张保存。

换句话说,任何人都有成为夜幕之王的可能

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力

黑夜,让人万分舒。没有了恼人的太神和力全都都恢复到了充沛的状态,现在地老查虽然还不能与当年巅峰期的查理顿克索斯相比,但作为一个已经近百年没有饮过人血的血鬼,他还能保持这程度的实力已经足以让任何人赞叹得五投地了。

在所有的妖鬼怪中,血鬼是其中最多次被搬上大银幕、小荧屏的一个,这是为什么?是什么让一杀人恶拥有如此大的偶像级魅力?会让人在对他们畏惧地同时,却又如此着迷?

只是,在这百年来他所受到的折磨,又有多少人能了解?

在我们不了解的生与死里,血鬼都是极端特殊的一类存在。

人们并不知,他们多大程度上误解了血鬼这个族群。

血鬼的魅力,在于人对于黑暗地恐惧,还有对于力量的憧憬。而最重要地一,是血鬼,都曾经而为人。

“刚才的那位查…查先生离开后不久,她一回过神就追过去了。”菱烨如实答:“离开的时候还说什么‘我终于知他是谁了’…他到底是谁啊?”

“也好。”对于科技技术极端不在行的言先生只好将手机给了菱烨,然后一字一顿地嘱咐着:“你就这么写:‘不接我电话没有用,我不拿到我想要的东西,你也不会有好日过的’。嗯,再加上一句‘你上星期招的事我可会告诉你老婆哦!’然后在最后打一张笑脸。”

“你在一边呆呆地看着我有什么用?”自己一直地忙着,为当事人的菱烨却只是呆坐在一旁看着自己,这让言先生有些不舒服:“你那个黑肤的堂去哪儿了?”

力量地诱惑,没人可以抗拒。

“放心,只是一个普通的刑警队队长而已。”言先生安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