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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四意外的来客(3/3)

枪长一丈三,浑身以镔铁打就。枪头长一尺三寸,细如芦叶,是用精钢淬银而成。因锋锐无匹,善破坚甲,故名芦叶透甲枪。

看着赵玉一动不动,就站在那里专注地摩挲着芦叶银枪的一分一寸,我心底里一阵阵地后悔:“早知如此,该当一见面就把这条枪送了给他,现在也能做点儿爱做的事,免得被这小家伙老是来打搅了。”

侧头看阿樱。阿樱却只是略微撑开收回玩耍了两下,摸清了袖盾的机关原理,就放在了一边,只是微笑着看我。

我乜斜着眼,等了一分钟,实在忍不住了,伸手一推赵玉:“喂,别跟瞅小情人似的,看不饱啊!”赵玉根本不来理会,自动沉肩拧腰,完全是条件反射般闪避开我的推攘。

“怎么样,这条新枪如何?”

赵玉勉力抬起头,说一句:“飞叔你真是吉人天相,傻人有傻福啊…”然后,继续低头赏枪。

啊,这是什么话?

赵玉连连晃着脑袋,嘴里胡言乱语:“连这种神枪都能找到,真是逆天了啊!”“别废话,这枪到底怎么样?”

“非常非常适合玉儿啊!”赵玉又一次抬头,眉开眼笑,乐得不知如何是好了“玉儿近年勤修九阳真功,内力本力都增加许多,原本那条笔管亮银枪早就感觉太轻太细,只是一直寻不到更好的宝枪替代,才拖延到现在。飞叔的这条枪,样式和我原来的银枪相似,重量却重了一倍,嘿嘿,这个枪头的造型我最喜欢了。”

我心想:“给你的东西,我当然是千挑万选,找最合适的给你了。”

赵玉苦练九阳神功之后力量大增,早在我预测之中,芦叶透甲枪也许并不是我戒指里最珍异贵重的,但外形、粗细、长短、质地,无一不合赵玉的风格特点。

最合适的,才是最好的。

“喜欢就好。”

赵玉嗯哼傲娇一声,又低下头,继续慢慢鉴赏。

“阿风。”我实在有些不耐烦了。

“在。”阿风在帐门口出现。

“小赵将军的帐篷,都安排好了吗?”

“禀主公,早已妥善安排。”

“那个,你拉着他,回他帐篷去吧。”真晦气,又碰到一个跟宋亮犯一样癔症病的家伙。

阿风应了一声,看向赵玉,脸上露出为难的神色。

赵玉却自动转身,向帐外走去。

阿风呆了一呆,急忙带路。

帐门复又关闭,我却已经没了适才的暧昧心情,只是皱眉说道:“阿樱,你也别太惯他,他不正在跟小满竞赛,训练骑兵的吗?怎么就跑出来了。”

阿樱瞪我一眼:“呀,飞大将军,你说话好不讲理,我惯他?我有你这么惯他?你要训斥他擅离职守,一见面就该骂他了,干嘛还送他宝枪宝盾的。”

我一想,还真是这么个理儿。

“那个,这面盾是送给你防身的,不是送小玉的。”

阿樱扬扬眉,说道:“我知道,还很机巧的,算你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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