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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纲腰杆
得很直,喝一
茶,
:“吏人大多在本地当差,经营多年,新来的长官若是得罪了这些人,他们办事就会故意拖延,并欺上瞒下,使上情不得下达,下情无由上达。州县长官由于不熟悉当地情况,也奈何他不得。
赵桓看罢,将信放在桌
上,
:“刘琦说,占城人送了他两名
女,不敢收,诸位
卿说说,该怎么办啊?”
他也知
一些,之所以这样问,是想彻底把这个问题搞清楚。
张
昌
:“李纲所言极是,臣附议!”
今日与宰执议事,知枢密院事何栗,率先递上一封公文,
:“日前,刘琦于真腊国会晤真腊副王布德,重申陛下派舰队南下之意,真腊臣民并
皇帝厚恩,祝福陛下福寿万年!这是刘琦托商队转回来的信函,请陛下过目!”
两名宰相没有不同意见,提议也与赵桓的想法合拍,自然准奏。
张
昌接着说
:“神宗皇帝熙宁、元丰之前,州县公吏多从占有土地较多的主
中
差,同时也有不少是招募或民
自愿投充的。之后,多为官府
钱招募或民
自愿投充成为公吏的主要
役方式。据臣所知,现今公吏拿俸禄的不过半数左右,即使拿了俸禄,也很微薄,大多
不敷
!”
接下来,秦桧上奏,河西路灵州知州郑亿年属下的一名公人,多次向州治属县官员勒索钱财,数量
大,情节恶劣,已经查实。该公人已被
放
趾,御史弹劾知州郑亿年,请陛下圣裁。
赵桓问
:“细细讲讲地方上这些公人、人吏如何区分,有何执掌。”
要的政务。
赵桓还在沉
,张浚又奏,台湾知县沈正声衙内一名职级人吏,收受贿赂,曲法卖狱,酿成冤案;或为富贵者之人打通关节、减免刑罪,而使贫弱者无辜蒙冤。刑
、大理寺共议,应将案犯明正典刑,以儆效尤。关于沈正声的
理意见,福建路经略安抚使司认为,应该罢官免职。
“这些人都是个什么
份?”赵桓基本
清楚了一
,这些人就是在州县下面,协助长官
理政事的官吏,与宋
记忆里的这个级那个级的
差不多。
信中叙述了巡访占城、真腊两国的事情,并且将两国土生土长,而大宋没有的植

转运回国。还有就是,占城国赠送了刘琦两名
女,派人送回了吉婆港,请皇帝陛下圣裁。
事的人拿不到钱,谁还愿安心办差
事?人总要活着,这些人难免就要上下其手,利用一切机会捞钱了。想到这里,赵桓
:“朕记得,近些年发生了很多这样的事情,朝廷三令五申,还是不能禁绝。到底是什么原因?”
本朝规定,知县负责初审本县所有案件,但其判决权仅限于杖责以下轻罪,
以上要案均须报送州府审判。州级官府既受理属县上报的
以上各类案件,也直接受理州治所在地及倚郭县的各类案件。这样一来,需要
的事情就很繁杂,官员若不能秉公执法,
张
昌
:“本朝官职,州一级设知州、通判,县设知县、主簿等官,其下有文职属官幕职、诸曹官,武臣监押、都监、巡检等,及各
场务监当官。总
说来,正式官员定额不多,协助知州
理财务、行政、司法等政务的文臣属官一般五六员,最多不超过九员,小一
的州仅置一二员,
的文书行移 支簿籍、仓库
理、狱讼的辅助事务、官
押运等等,主要由大量公吏承担。
这些属官大致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是被列为公人的衙前。又称衙吏、衙职,或曰衙前职员、衙前将吏。第二类是人吏。主要由职级≈分、贴司、杂职及祗候典等组成,分布于州院(州zf办公衙门,录事参军掌州院庶务)、司理院(司理参军衙门)、法司(司法参军衙门)”院(幕职官办公厅,北宋末年改曰签厅),其相关或附属机构有书表司(简称书司)、勾院、客司、当直司、开拆司、诸案等。第三类是在衙前、人吏之下,是由散从官、院虞候、杂职等组成的奔走驱使“追
公事”、督办各

政务的吏人,以及主要从事仓场库务的收支与
理的斗
、库
,秤
、拣
、专知官等公人。”
李纲
:“
照惯例,使者获赠的礼
,回国之后,要呈送内侍省,由陛下裁夺。或赐还臣工,或收归国有都是天
圣恩!至于女人,自有不同于普通礼
的地方,应该令其自行
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