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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我就喜欢背后打黑枪(2/3)

M-24有消音,开完第一枪后,地面上的警察不知直升机了什么事,机长也没拿无线电说发生了什么,地面上的人只发现直升机忽然像失控了一样掉下来,但是还没落到地上又挣扎的飞起来。已经被吓坏的机长来不及报告情况,先把直升机稳住。

一发762毫米迎面飞向警察的UH-1直升机飞过去。飞行员没听到枪声,也不会想到楼会有狙击手,心理丝毫没有准备,突然间就听见“噗”的一声,正面的挡风玻璃上被打一个窟窿,飞行员脸上顿时血来,血溅在挡风玻璃和仪表上,飞行员失去对飞机的控制能力,直升机开始迅速向下坠落。

他瞄准直升机内的驾驶员,现在直升机正在旋停,似乎在侦察情况,他用狙击枪的瞄准镜瞄准驾驶舱内的飞行员,迅速扣动扳机。

直升机忽然冒火星,估计是被弹打的冒了火星

当雇佣兵的时候许睿就知M-24狙击步枪的病,但是他还是喜这个枪,毕竟它比PSG-1便宜,而且重量轻,容易携带,即使给M-24装上专用消音,也不会影响它的杀伤力,弹的速度和侵彻力衰减的很小,而PSG-1和M-21之类的狙击步枪就没有这样的优势,SVD虽然是半自动步枪,但大的枪声总容易暴手的位置,即使能上打下一枪,狙击手也害怕敌人的火力而不敢打,只能上拿上枪换个地方先藏起来保住命在打算。俄罗斯的VSS步枪积小携带方便,也是微声狙击步枪,但是程太让人失望,只有400米。所以在能买到的枪里挑来选去,只有M-24综合能最好。而那些西欧制造的著名狙击步枪在黑市上本见不到,欧洲武制严格,海关也不好贿赂,枪的产量也稀少,即使能好,也只是想想而已,没有军火走私商能搞到它。

许睿打第一枪,左手握着枪,右手离开扳机,拉枪栓把弹壳从枪里退去。他最不喜M-24步枪的理由就是这步枪需要手动拉枪栓把弹壳退下去,这非常费事,非常麻烦。用起来的觉就像是玩汉步枪或者是三八大盖,每开一枪就要拉一次枪栓把弹壳退去,而且每打五枪还要从新往枪内压弹。

天知国陆军为什么喜该死的步枪,他们宣称这样的手动步枪不容易坏,另外还说在战场上如果狙击手第一枪没打好,就会暴自己,没办法快速的打第二枪,所以半自动狙击步枪没什么价值。这些都是那些没上过战场只坐在办公室内的文职官员想来的。在战场上时间就是机会,如果你拿着M-24打一枪拉一下枪栓,你手拉枪栓抛弹壳的时候或许第二个敌人就跑掉,等你的手重新回到扳机上,睛继续从瞄准镜里找人,或许人都跑完了。

“有直升机和装甲车,向前门方向去,他们想开装甲车直接一楼大厅,你们小心,我先把直升机打掉,完毕。”许睿端起M-24狙击步枪瞄准直升机,现在自己距离直升机大概有600米左右,这个距离开枪打它效果比较好。

外边的形势可不怎么好,台北警察的UH-1直升机的轰鸣声已经传到每个人的耳朵里,街上有三辆V-150装甲车打开探照灯照着大楼,看样是想在直升机的掩护下冲大楼。

直升机刚刚稳定住,又飞到比周围楼一些的度上,许睿又从瞄准镜里又看见这个老掉牙的飞机,此时飞机的右侧的发动机暴在他的枪下。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机会,他上瞄准发动机开了一枪,迅速退下弹壳准备打第三枪。

面对空中这架UH-1,M-24狙击步枪只能当毒刺导弹用,必须把这个直升机打下来,否则吴哲他们要受到立夹击,而且逃来也容易被该死的直升机跟上,不打掉它大家都要坏事。

一会可能地面上的特警需要搭载直升机去那座武装分占领的大楼,如果把飞机摔了,那只能平面攻,这样伤亡就会更大。

机长及时接了飞机,拉起驾驶杆,直升机没有一下坠落到楼了一个转弯,但是螺旋桨差打到楼上,机长吓冷汗,他需要把直升机拉起来,飞到比楼的空域,然后找地方降落,把阵亡的飞行员从飞机上下去。

机长对突如其来的打击傻了,不知这冷枪从那里打来的,怎么这么准,一下就把直生机的驾驶员给打死,弹居然命中飞行员的面?不过他没时间想什么多,上集中力控制失控的直升机,从新调整发动机转速和螺旋桨转速,但飞机已经离旁边的一座楼越来越近,几乎就要撞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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