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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约法(4/4)

则进行。

越往下看,孙策越为惊心:从目前的几个藩属国来看,公牛部族族、飞鹰部族和天马部族白羊部族,以及其后的库莫奚(辽东高句丽从属)部族,都是属于被收服的半开化部族。通过这个约书,青州将通过向半开化部族输入先进的文明成果(商品、文化以及行政管理经验),通过经济互惠互利,政治军事同盟,宗教和文化控制,逐步将他们纳入本国的统治秩序和文明体系。

在这个同盟结构中,青州、出云处于支配地位。约书规定:各盟友之间不许相互结盟,而必须以青州为中介,即各自与青州结盟,然后实现整个政治群体的总同盟。盟友之间发生的纠纷争端,也不能相互采取敌对行为,而要通过青州政府的元老院来仲裁和处理。

如此一来,青州元老院就成了整个同盟体系的枢轴,起着决定外部进攻方向,保持内部平衡的关键作用。

与此同时,青州出云也给予藩属国平等的权力和地位。藩属国的臣民与本国子民一体同视,拥有平等地位,各藩属国家和部落拥有独立的征税权、行政管理权,自行管理内部事务。然而,司法裁判权、宗教信仰权、军队管辖权仍归宗主国管理。

这里面,唯一特殊待遇的是三韩国家。三韩被辰韩统一后,由于辰韩与出云签订的同盟协议是以盟友的身份加入邦联,所以他比藩属国拥有更多的平等待遇,比如司法管辖权、征税权、行政权力全归自己所有。然而,这个盟友并不是与青州平等的,他的军队指挥权,归青州督军府统一管理。由于具备了这种特殊地位:故此称他为仆从国。

对于宗主国的义务,青州也给他们自由的选择权力,藩属国可以选择支付税金,也可以选择提供兵役,为元老院服务。

(需要说明的是,这项规定对以后影响极大,一般而言,由于藩属国较穷,同时,服兵役能让他们与青州出云居民处于一视同仁的平等地位,有了战攻有可以获得功民待遇甚至爵位,让这些勇猛善战的民族感到骄傲和自豪,并肩作战的经历又可以让他们在宗主国有功民会社撑腰,便于他们融入宗主国。故而藩属国百姓基本上选了后者,后世又把其称之为“血税”或者“兵税”)。

邦联制情况下的青州兵分为四个作战序列,第一作战序列为常备兵,为青州正式兵团。第二作战序列为各仆从国、藩属国的部队。第三作战序列为青州各郡县乡民警卫队。第四作战序列为功民队,主要是各郡县退役官兵组成的后备役士兵。

约书中还规定,服完兵役的藩属国士兵,一旦获得军功,则成为功民阶层,他们有两个选择:一个是回到故乡,成为部族的上层管理阶级,作为预备役士兵,等待再次被征召或者领导部族向宗主国靠拢;另一个选择是留在宗主国功民会社中,作为一个佣兵,在宗主国安家立业。约书规定:宗主国与藩属国之间,有功民身份的居民可自由迁徙,自由商贸,不受任何限制。宗主国与藩属国皆承认其功民的身份,给予其同等的功民待遇。

藩属国的功民一旦加入到宗主国的功民会社,就会购买土地获得居住权利。而宗主国的平民也可以到充满机会的藩属国去,成为藩属国的臣民定居,进行经济殖民,两者之间的身分可以自由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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