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怕是清唱出来,也十分的具有震撼力。
在得到这个歌曲的那天,昆西琼斯跟莱昂纳尔-里奇通了很长时间的电话,并且约他出来,把这首歌给他看,对方对这个歌曲也很满意,打算演唱会就用这个。可是,就在他们要再次见一见唐欢这个“原创者”的时候,唐欢却在当天下午就坐飞机走了,只是给自己家打了个电话,是昆西琼斯的太太接的电话,而那个时候,恰好昆西琼斯出门去跟莱昂纳尔会面去了。
得知唐欢走后,昆西琼斯跟莱昂纳尔都有点败兴,不过这首歌实在是太好了,因此,昆西琼斯等人并没有马上去香港找唐欢,而是先飞去洛杉矶的录音室,先把这首歌的演奏部分制作出来。
他们不眠不休,花了两个昼夜地时间,终于把这首歌的乐器部分制作出来了,紧接着,莱昂纳尔#里奇去召集美国其他出名的歌手,打算来共襄盛举,而昆西琼斯则跟陈柳全一起飞去香港,要亲自来找到唐欢,一来是谈版权问题,二来,也是希望让唐欢这个黄皮肤的“原创者”加入这首歌的演唱序列。
可是,当昆西琼斯红着眼睛来到香港地时候,却得知唐欢又跟着母亲回了大陆。
可想而知,当昆西琼斯知道这个事情后地心情会如何,可是,他太想及早跟唐欢见面了,这就要继续去大陆寻找唐欢。
这个时候,华星的人,特别是黎晓田等人拦住了他,因为他们都发现,这个黑人大叔显然神色十分疲惫,应该好好休息,而且,现在中美虽然建交了,但大陆不是香港,不能随随便便让一个美国人进入,而香港人在这方面就方便了许多。于是,他们就让昆西琼斯不要着急,先去休息一下,他们答应,会尽早找到唐欢地。
等昆西琼斯去酒店休息的时候,黎晓田对这个事情也高度的重视,因为这次活动,很显然是一个影响力很大的事件,尽管是慈善活动,不会有什么经济效益,但却能够让唐欢一炮而红,并且顺利打进美国市场。
而且按照陈柳全的说法,唐欢录制的那个《Thriller》,好像更加适合欧美市场,并且美国的哥伦比亚公司也对这个专辑相当感兴趣,如果成功的话,那将会是华兴公司跟哥伦比亚公司的第一次合作,对于海外市场的拓展,是相当有利的。而作为《Thriller》的原创者加演唱者唐欢,要是能在之前,就有一定的知名度的话,那显然对这个专辑的热卖会更有帮助,将来跟哥伦比亚唱片公司谈判的时候,利益也能要的更多。
很显然,让唐欢参加这个为了非洲的慈善演唱活动,就能够迅速的让他获取巨大的知名度,有了知名度,一切的一切,都好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