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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章明正典刑3(2/2)

数,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啊,要割整整的一天,有时还要照朝廷命令,将执刑的时间拖延三五天,这就使执刑的难度更加大,据陆秀夫说,就算一个“久经考验”的刽手,执完一个凌迟刑,也要累倒在地。

三,满足人们的心理需要。无论多么彩的戏,也比不上凌迟活人彩,这也是京城大狱里的级刽本瞧不起那些在廷里受的戏们的本原因。那个健壮的刽手看来经验真的很丰富,在潇洒的甩完第三片后,刽手就在围观者的呼中,开始割第四刀了。这时犯人血已经闭住了,可以一直割了。如果犯人健康、肌发达,那么他(她)的一定很脆,很好割。这样的犯人才会有的。如果凌迟一个胖如猪或是瘦如猴的犯人,刽手就会很累。累是次要的,关键是俊活。刽手心情一定要安定,趁血脉避住了,一定要用五十刀切尽肌。没法,律法就这么规定的,没有商量的余地。

不过,神宗年间,刽手们学了,不再把割下来的摆放在案上,而是随手扔掉。老刑场的周围,总是有大群的野狗、乌鸦和老鹰,所以每逢执凌迟刑,就成了这些畜生们的盛大节日。有一次在诛杀一个盗宝犯人时,还聚起来大批畜生导致了伤人事件,让原本正在激烈争吵的新党吕惠卿和旧党范纯仁都哭笑不得。

这一次,萧统自然严敕下面,要严格掌握行刑过程,不得现这类问题,且刽手一定要选好,现在刀的这位,就是在迁台带来的十一人和本土培养的十人中经过仔细选,才摘来的,而且,为了防止意外,还专门准备了两名“替补”以防他力不支。

一刀一刀,喊数的也一声一声的报数,后来,每次一报数,下面的群众就爆发阵阵呼声,让百姓们如此亢奋,可是一手导演这一幕的萧统,心中却并不好过。

二,让观刑的群众受到心灵的震撼,从而收束恶念,不去犯罪,这是历朝历代公开执刑并鼓励人们前来观看的原因。甚至到了后世,那些标榜人权标榜公的国家,依然着同样的事情,盖因统治者之本,不可改也。只是区别在于,以前观杀人,百姓往往畏惧,谨慎,冷漠,戒备,而如今在刻意的煽动下,百姓却变得激,亢奋,甚至嗜血!

说下,明天白天我这里要停电,因此必然有次会在晚上,我争取今夜明晨放一章,大家多多支持。

很明显的是,刽手向监刑官员和看刑的群众展示从犯人割下来的东西,这个规矩的目的再明显不过了:一,显示法律的严酷无情和刽手执行法律的一丝不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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