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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八十章:住jin布达拉重生之我(2/2)

布达拉vs拉萨街,雪域最大的王vs最的情朗,即充满对立,又仿佛一

布达拉是哪里?

“尼玛,这样的诗简直和读风萧萧兮易寒一样的觉,佩服,佩服,无比的佩服。”

只是,黄一凡却没有回答这一些人的猜测。

比如,这首诗主人公的份。

不过,一众支持者也在心里安:凡尘先生不是家人,不是和尚,不是的。

不过,这一首诗如果单单只是大气,那么,他就不可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了。

那么,这一首诗现之后,一众支持者差有一些跌倒在地。

“上帝,这是我看过的最为霸气,最为叉的一首现代诗。”

===

这里的轰动有两个。

大凡诗与文章里面的主人公,很多都不是主角本人,有的是虚构,也有的是指的是他人。如果写什么作品,作者就是作品中的主人公。那么,那一些写武侠的岂不是个个都是手。那一些写网络小说的,岂不是个个都是超能者。

布达拉除了是旅游圣地之外,他还是宗教圣地。

诗人住布达拉,你能想像诗人现在的份是什么?

如果说此前还不太确定凡尘先生到底是什么份。

“凡尘大,继续,再来一首,没过瘾呀。”

狼在拉萨街

完了。

第一:被这一首诗独特的风格所引发。

如此经典的诗句,你说,又如何不引爆一众读者呢?

从原来的大气磅礴瞬间到柔情似,虽然看起来画风有一些不对,但却充满着无比的艺术

布达拉,我是雪域最大的王。

这一首诗一,燕**bs又一次轰动起来。

[住布达拉

ps:上一章现一个小bug,将天下第一白写的“世间安得双全法”记成了是凡尘笔名写的。坑呐,三个笔名连小白都搞得神经错。看来,什么时候得考虑一下让三个笔名合为一,也免得未来再犯这样的错。(未完待续。)

一边自我安,一众学一边喊着凡尘先生继续。

你会说,这是一个旅游胜地。

凡尘先生看来真去当和尚了。

完了。

而如果是在现实生活中的人,他是不可能到这一的,除非你真正家。

为什么凡尘先生会写“第一最好不相见”这样的诗?

“是呀,凡尘大,再来几首,刚才被刺激到了,你一定不是和尚,是吧。”

我是雪域最大的王。

妹的,你们这一些二货。

如这一首诗开一样“住布达拉,我是雪域最大的王”,现代诗才现100来年,100来年里面并没有多少经典的作品。而哪怕此前有一些不错的现代诗,也只不过是抒情之类的比较温柔式的诗。但是,这一句诗却以独特的风格的刺到了人们内心。让人们认识到,原来现代诗也能写得如此的大气。

哪怕是写了这样的诗,也不一定是。

这样的诗虽然看起来搞笑,但是,这样的诗背后却隐藏着隔绝尘的想法。

我是世间最的情郎。]

只是,这一首诗除了大气磅礴之外,他似乎还告诉我们另一层理。

的那一首“第一最好不相见”的诗,一众人等也开始怀疑起来。

接下来一句“狼在拉萨街,我是世间最的情郎”,却是瞬间引爆一众读者。

关于凡尘到底是谁,现在不是公布份的时候。

“是的,给我的觉就是震撼。我没想到,现代诗也能写这样的风格。”

在一众学的呼唤下,黄一凡又写了一首仓央嘉措的情诗。

因为不相见,自然不相恋,不相恋,自然不相思,不相思,自然不会有那些莫明其妙的情问题。

一瞬间,一众支持者也变得大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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