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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大殿听封(3/3)

对胜任有馀。

这天他们一行人到了邺城,大家都被这儿的繁华吸引住了。

相比起北平刚刚渡过粮食危机,这儿很多人都是山珍海味,花天酒地。

红蝶军团的士兵更被市集的衣衫首饰粘住,她们现在算是有钱的人了,又刚刚经历过生死,买起东西来绝不手软,那些老板正奇怪那儿来了一些士兵服装的女豪客呢。

天香任晴也抛下狼思和宋永祥,自个儿四处溜览,看来女孩子为了疯狂购物可以连情郎都可以不理了,即使已是一军之统帅,狼思苦笑着。

明王帝国的皇宫很宏伟,比起狼思在北平的临时住处大了近百倍。

狼思已经对自己所住的地方稍嫌大了一些,只是北平的百姓为多谢他将所有人从水深火热中拯救出来,主动邀请他在那儿暂住。

狼思第一眼见到皇宫的感觉是浪费,简直是浪费金钱!北平的人眼下才刚刚得到温饱,如果将建皇宫的钱和物资花在平民身上,不知有多少人受惠了。

这个念头令他日后建立王朝时,成了第一个没有皇宫的皇帝呢。

在邺城,狼思的住处来了不少高官贵族。

由于避嫌,所以没有住进由丞相安排的地方。

狼思见到了很多当今割据一方的诸侯:上官武,梁遥,明琪,何定南等等。

这儿虽然是张超的势力范围,不过张超并不是那种阴险小人,只要还没撕破面,所有诸侯将军面见皇上还是没问题的。

眼下张超和李情已经势成水火,只要没有宣战,李情个人倒还可以自由出入。

很多人都慕名而来,看看这位全歼乌丸五十万大军的年轻将军,更有不少存心拉拢结交,有些甚至许下一城太守之位。

狼思只是虚应著跟他们打哈哈,因为他的目标并不在此。

张超和李情也很识趣,没有来找狼思谈话。

“草民林狼思(丁长生)拜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下官乐厚(宋永祥)参见皇上,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丁长生老大不愿意向眼前只得十五岁的皇帝跪下,不过狼思以不带他打仗为要胁不得不办。

不过狼思兴趣不在皇上,而是那位中年的丞相张超。

张超已近五十岁,谁都知道现下主事的是他而不是十五岁的皇帝。

张超长得一副奸商模样,怎么看都不像曾经上过战场的人,不过他双眼极为锐利,彷佛可以看穿其他人一样。

“林将军,朕从丞相知道你统兵六千攻下飞燕关,收服北平,全歼乌丸五十万大军。

如此人才,实是明王朝的栋梁,大汉子民的福气。

丁将军跟随林将军奋勇杀敌,值得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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