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家乡是北疆的一个小村子,八岁那年那里闹起了瘟疫,全村人都死光了,除了我,不知道这算是幸运还是不幸,幸运的是我活了下来,不幸的是我亲眼看着父母亲人一个个到了下去,没有任何办法,”魏剑的目光黯淡了下来,似乎十分不愿意提及这些往事,方云同情的看着他,同样身为孤儿,他了解魏剑的痛苦,但是比起他来,魏剑更加悲惨一些,因为他是亲眼看着亲人一个个离去而无能为力的,可以想象一个八岁的孩子面对这种情况会如何自处,虽然他不知道魏剑为什么要提到自己的身世,可是方云并没有打断他,只是静静的听着。
“我亲手埋葬了他们,自己走了出来,因为那里已经成为一个死地了,甚至方圆几十里都是这样的,没有谋生的能力,我只好一路乞讨,就这样四处游荡了一年,最终,我到了北疆的一个县城,在那里停了下来,因为那里有一个店铺的老板人很好,留我在那里帮忙,这样我就能有一口饭吃了,在那里我一直待到了十五岁,这六年,是我人生中最为平淡的六年,也是过得最舒服的六年,到现在我还很怀念那个时候。后来,北疆战事爆发了,北边的蛮族人屡屡侵犯我朝边疆,朝廷派来了大将征讨,大肆征兵,我在那个时候参军了。不是为了功名利禄,不是为了封妻萌子,只是为了填饱肚子罢了,因为那时候受到了蛮族的攻击,那个县城已经毁了,那个店铺老板也被,蛮族杀了,我又成了一个人,没有地方可去,没有饭吃,当兵虽然不知道哪天就会战死沙场,可是毕竟还能填饱肚子不是吗?嘿,你说我是不是一个煞星呢,我到了哪里,哪里就会遭遇灾难。”
“我不怕死,我是一个孤儿,我见过许多比死更加可怕的事情,死对我来说没有什么了不起的,而且我死了,甚至连一个为我掉眼泪的人都没有,所以我在军中经常是冲在最前面的一个人,在战场上,我能寻找到自己还活着的感觉,虽然那些蛮族兵跟我没有深仇大恨,可是我可以毫不犹豫的杀了他们,将他们剁成碎块,当然,他们也可以杀我,我没有任何怨言。在军营中的两年,我身上有数不清的伤疤,我也杀了数不清的人,曾经几十次险些没了性命,可是我还是从地狱爬回来了,阎王爷也没能要了我的命,似乎我天生就是这样的命硬。在别人眼中,哪怕是在同伴眼中,我都是一个魔鬼,是的,因为在战场上,杀人只是手段罢了,而我似乎就是为了杀人而杀人,在杀人中寻找乐趣,时间长了,我甚至在想一旦战争结束了,我该怎么活下去?”
“因为我作战勇猛,名声很快就传出去了,不管我杀了多少人,毕竟这对我来说是战功,那时,北疆大营的主帅是当今的大成王石义,那时他也不过才二十几岁,是当朝最年轻的将领之一,呵呵,那时候似乎朝中的大臣们都很年轻,比如现在独霸一方的卫景、聂智远他们,只有马云年纪稍大一些。石义听下属说了我的事情,他十分赏识我,一下子把我由一个普通的士兵提拔为了营正,他说这是对我的奖励,因为我立了那么多的功劳。其实我是很不在乎的,无论是做什么,只要能继续杀敌就可以了,再说,我也不会领军,哪里有人来教我兵书战策,石义对我说,你不需要懂这些,只要在打仗是你能冲在最前面,你的士兵就会跟着你,你是一支军队中的灵魂,你能影响整个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