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片大陆上实力数一数二的部落,都被屍人欺侮至此,若半兽人也能帮得上手,事情肯定会好办得多。
布沙书怎会不明白他的意思,柔声解释道:“他们只是心疼心爱之人罢了。”
布沙书的眼神暖得炽热,青伦慌忙无措的别过头,改问:“对、对了,你知道如何能打造些像样点的剑吗?毕竟这些竹剑只是练习用,对付屍人的时候,还是得用我的那种剑。”
布沙书听了,便将青伦领了去部落打造工具的店——在这里,兽人的身体便是武器,他们从没想过要打造什么剑呀刀呀的,所以布沙书只能带青伦去这里了。
那店主是个熊种兽人,叫达当,部落大部份人的家具碗碟都是他打造的,若真要能打造一把锋利的剑,也就只有他了。
达当端详地细看了青伦的沧海剑一会,摇头说:“这剑太名贵了,用的是只曾在古书中出现过的钢银,就算是当时人类还在的时候,也很少人用钢银打造出这么好的剑,不行,我做不到啊,最多也只能用银竹仿制…只是这样也比这剑…”达当痴迷的看着这难得一见的宝物,问青伦:“青伦啊,你这是哪来的宝物啊。”
青伦一顿,说:“以前的…一个认识的人送的。”
达当自顾自的把“认识的人”解作朋友了,说:“你这朋友可真是疼惜你啊,把这么好的宝物送了给你,算是送了你半条命了。”
此时的青伦心沉了沉,暗忖:疼惜?若真的疼惜他,又怎么欺瞒他这么久,又带着官兵来追杀他。
只是青伦心里也明白,这剑手工精巧,落在任何人手里,只要那人用得恰当,总能护他半条命。
那时溥襄送他这把剑,便说过:“我希望哪天这把剑能替我保护你。”
青伦接过银剑,见它泛着蓝光,气度不凡,便知道这是把名贵难得的好剑。他把玩了一下,便高傲地跟溥襄笑说:“发肤之痛何足挂齿,你这剑对我来说可说是无用之物了。”
可他知道溥襄送他这剑为的是情意,便将自己腰间的长剑转送给溥襄。
那是跟了他两年,杀过不少恶人的剑,名叫百罹。
“你若不介意我这百罹剑沾满鲜血,我便把它给你作为交换。”这话他虽然说得趾高气扬,可那烧得火红的脸都快朝天了,他不懂得说情爱话,这已经是交换定情信物的意思了。
“这剑沾的是恶人之血,我又怎么会介意。”听懂了的溥襄笑着接过剑,说:“这剑以后便是我的命了。”
谁知道在那之后,溥襄会带着那把剑,去开满凌霄花的碧山上追捕他?
——溥襄啊,为何你不在最初便把我杀死算了?还要用这些巧言令色来把我的情意全骗去?
想起那人,青伦低语说:“这物是宝物,可我是命如草芥。”
终为人所轻贱。
“嗯?青伦你说什么?”达当听不清楚,再问一次。
“没什么…所以你的意思是,不可能造一模一样的了?”
“是啊,我们的小刀都是用最硬最常见的花钢石所制,自然刀削如泥,只是这花钢石很重,用来做小刀子还好,若是用来制剑…可能会重得举不起来…”
青伦一听,便知道没戏,以后就算真让自己教会半兽人们用剑,竹剑磨得再尖锐也不会真的刺伤到屍人,算是白费功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