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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过这等幽默的学生与家长。
一切往事都回来了。
进礼拜堂的时候,毓元看见她以申元公司名义送的硕大花圈放在当眼之处。
未亡人被亲友掺扶著进来,并不见得特别哀恸。
毓元听说舅舅外头有人已有好几年,舅母早已失势,虽然不愁衣食,手上始终抓著钱,倒底不复当年之勇。
毓元微微侧过头去同她打个招呼。她身后跟著回来奔丧的儿子媳妇以及孙儿。
毓元的大表哥到美国升学,不出一年认识了唐人街杂货店女小开,马上结婚,书也不读,站在店中帮手,也不在乎父亲反对以及截断经济等恐吓。
小夫妻一连生了几个孩子,生活十分优悠,与世无争,毓元觉得这种性格没有什么不好,但她舅舅为之气结,视作生平第一件恨事。
一边骂一边还是掏腰包替儿媳买房子,倒底是亲生骨肉。
毓元与表兄很陌生,以往总有高攀的感觉,要到很久之后,她有了事业,才能与他们平起平坐,可是又觉得他们乏味。
舅母仍维持著她的精明与气势,子女似随从般跟在身后。
她戴著日常惯戴的钻石戒子,足有桂圆核大小,毓元小时候曾被这枚宝石迷惑,以致赚到第一票利润便来不及赶到珠宝店去买了一颗。
一种下意识的补偿行动:舅母有的她也有。
她却没有戴过它,事实上连镶都没镶过,一直搁保险箱里。
表哥表嫂以及孩子们衣著甚差,简直不似阔老太的子孙,她任得他们在美国乡镇百货公司买了人造纤维,没有时式可言的衣物来穿,且在洗衣机里洗得发白褪色。
孩子们好奇地看一看漂亮的表姨,毓元喜欢孩子,他们总是无辜的,头一号牺牲的,也是他们。
一个小女孩坐近毓元,黄黄的头发梳两条细辫子,眉目却十分秀丽,像她母亲。
做舅母的媳妇不易为,毓元记得她从来不肯记住晚辈的名字,碰到喜庆场合玉珍敏儿乱叫,被叫错名字的小辈也懒得去纠正她。
真是一个可怕的女人。
毓元心底下还是有一丝介怀。
追思礼拜开始。
毓元的母亲也来了,坐在后面。
她轻轻招招手。
庄太轻轻坐到女儿身边。
她低声说:“我以为你没空来。”
毓元微笑,握住母亲的手。
“不是说要去纽约开会?”
“改期,明天才去。”
大家开始唱诗歌。
坐在毓元前方的是陈允新,舅母娘家亲戚,一表三千里,也是毓元的表哥。
当年他对毓元颇有点意思,曾约过她几次,可惜过不了伯母那一关。
毓元对他的印象不错,陈是个老实人,而且文静。
她向他点点头。
陈允新看到毓元,先是一呆,打过招呼,缓缓低下头,忍不住再偷偷看她一眼,又一眼。
他一向喜欢她粗眉大眼,以及秀丽中带倔强的神情,数年不见,她益发出落得标致,当年羞怯的孤女如今充满自信,整个人宝光灿烂。
即使没遭她母亲反对,他也不敢肯定会追到她。
毓元一早同陈允新说过,她一定要干一番事业。
她的守护神是陆俊申大律师。
陆看着她进大学,帮她创业,更与她合股组织公司,他比她年长廿多年,且有妻子,关于他与毓元的传言,一向是城里热门话题。
陈允新不禁伸长脖子四周围看了看,没有,大律师没有来。
牧师读出了诗篇二十三篇。
“…你用油膏了我的头,在我敌人面前,你为我摆设筵席…”
毓元又莞尔。
陆俊申也在她敌人面前,为她摆设筵席,使爱她的人,以及恨她的人,都认为没有白费精力。
毓元的表妹绝对是敌人。
她自小看不起毓元,在她心目中,毓元水远是她屋檐下受过委曲的孤女,她可尽情欺侮她,她不信毓元会得强大起来,即使是,她也不怕,她有母亲做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