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那一口口沁凉冒泡的汽水顺着喉咙滑下,她觉得自己像沙漠的旅人终于碰到了绿洲。
斑挂在半空中的电视传来阵阵摇宾乐,是某个演唱会的实况转播,有好些客人都目不转睛的看着。
“哇!是静乐团耶!”星悦也跟着兴奋起来。
阿锋不置可否的喝着啤酒,仰着头,上扬的眼眸也停驻在电视机萤幕上,但没有说话。
“告诉你哦,静乐团是我最喜欢的乐团。”隔着桌子跟阿锋讲话,星悦的眼眸闪闪发亮。“我从他们一出道就是他们的忠实歌迷了,虽然没有去看过他们的演唱会,但有加入他们的后援会,每张专辑也必买,对他们的歌更是朗朗上口,真希望有天可以见到他们的本尊。”
潜艇堡送来了,她一边大口大口的吃,一边说:“不知道为什么,我觉得静乐团的歌和你写的歌还真像哩,你是不是也有受到他们的影响啊?所以创作风格才会那么相似,不过这也没什么,带动流行的独创风格就是很容易会被别人模仿,因为特别啊,大家都想学…”
阿锋忽地站起来,她吓了一跳。
他的脸色…好像不太好,是不是她说错什么了?
“你在生气吗?”她连忙陪不是。“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你千万不要放在心上,我也绝对没有说你抄袭的意思,说你们曲风像只是我个人的感觉,一点根据都没有,真的只是我的感觉而已…”糟糕!怎么好像越描越黑?
“你慢慢吃吧。”阿锋付了帐,脸色阴沉,转身走出店门。
“你到底是怎么了嘛?”星悦也不吃了,他那样鬼样子,她哪还有心情吃啊。“大魔王!等等我!”
可是她追出去,他竟已开车走掉了。
“居然丢下我一个人…”呜,果然很不懂得体贴女生,这下子她只能荷包失血,搭小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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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有客人在池畔办生日派对,星悦忙进忙出,汗水也没停过。
她不知道看似普通的派对需要那么多杯杯盘盘,而那些客人也真会整人,喝完了果汁要喝啤酒,喝完了汽水要香槟,最后还要来杯鸡尾酒或调酒,光是负责端饮料就已经让她一个头两个大了。
好不容易阿锋他们的乐团乐演唱了,客人不再走动,她才有机会喘口气。
“星悦…”毛军皓笑吟吟的走到她面前“纪念品店里有个寄卖手工娃娃的人不摆了,空下来的位置就免费给你摆你的冲狼手带如何?我想这样会比你到处兜售来得好。”
她的努力他都看在眼里,他自己也曾离乡背井,知道那种辛苦,既然有缘同住一个屋檐下,大家都是一家人,能够给年轻人机会,他很乐意。
“老板…”一整晚的辛苦都飞走了,星悦眼里泛着感动的泪水,情不自禁给了毛军皓一个感激的拥抱。“老板你放心!我一定会好好做的,我会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一样的卖力打扫,绝对不会辜负你的!”
“别说得这么严重,只是一个小摊位而已。”他轻轻拍着她的背脊给予安慰和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