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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之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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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说到这是一首赞贵族公的诗,似乎已没有异议。但它究竟歌唱于何场合,实在又很难判明。方玉以为此乃“公族龙尽非常人也”(《诗经原始》),大抵为庆贺贵族生的赞诗,似乎较近原意。古代的王公贵族,总要自夸其世尊崇不同凡俗,所以他们的后代,也定是“龙”、“麟”这首诗用于恭贺贵族得的场合,大约正能满足那些王公大人的虚荣、自尊之心。然而,自从卑贱如陈胜、吴广这样的氓隶之徒,曾喊着“王侯将相宁有乎”的不平之语揭竿而起以后,凡俗之家便也有了愿得“麟”的希冀。在这样的背景上反观“麟之趾”则能与仁兽麒麟媲,而可情赞的,就决非只有“公族”、“公姓”了——既然有不少贵族“龙”最终被历史证明只是王冠落地的不肖“蚤”;那么凡俗之家,就也能崛起叱咤风云的一代“麟

明白了“麟”在古人心目中的尊崇地位,即可把握此诗所传达的烈赞之情了。首章以“麟之趾”引“振振公”正如两幅好画面的化和叠印:间刚现那“不践生草、不履生虫”的仁兽麒麟,悠闲地行走在绿野翠林,却又恍然动,化作了一位仁厚(“振振”)公,在麒麟的幻影中微笑走来。仁兽麒麟与仁厚公,由此相辉映,令人油然升起一不可抑的赞叹之情。于是“于嗟麟兮”的赞语,便带着全情冲,刹那间振响了短短的诗行。二、三两章各改动二字,其义并没有多大变化:由“麟”之趾,赞到“之定”、“之角”是对仁兽麒麟赞的复沓;至于“公”、“公姓”、“公族”的变化,则正如瑞辰《诗传笺通释》所说“此诗公姓犹言公,特变文以协韵耳。公族与公姓亦同义”如此三章回旋往复,前是麒麟、公形象的不断替闪现,耳际是“于嗟麟兮”赞之声的不断激扬回。视觉意象和听觉效果的汇,经了叠章的反覆唱叹,所造的正是这样一兴奋、烈的画意和诗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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