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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九昭公二十年(5/7)

胡反。

十二月,齐侯田于沛,言疾愈行猎。沛,泽名。○沛音贝。招虞人以弓,不进。虞人,掌山泽之官。公使执之。辞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见皮冠,故不敢进。”乃舍之。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君招当往,道之常也。非物不进,官之制也。○旃,之然反。

[疏]“旃以”至“虞人”

○正义曰:《周礼》“孤卿建旃”大夫尊,故麾旃以招之也。《逸诗》“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古者,聘士以弓,故弓以招土也。诸侯服皮冠以田,虞人掌田猎,故皮冠以招虞人也。

君子韪之。韪,是也。○韪,于鬼反。齐侯至自田,晏子侍于遄台,子犹驰而造焉。子犹,梁丘据。○田,本亦作佃,音同。遄,巿专反。造,七报反。公曰:“唯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燀,炊也。○夫音扶。焉,于虔反。羹音庚,旧音衡。醯,呼兮反。醢音海。烹,普庚反,煮也。燀,章善反,燃也。炊,昌垂反。

[疏]“醯醢盐梅”

○正义曰:醯,酢也。醢,肉酱也。梅,果实似杏而醋。《礼记·内则》炮豚之法云“调之以醯醢”《尚书·说命》云“若作和羹,尔惟盐梅”是古人调鼎用梅醢也。此说和羹而不言豉,古人未有豉也。《礼记·内则》、《楚辞·招魂》备论饮食而言不及豉。史游《急就篇》乃有芜荑盐豉。盖秦汉以来始为之耳。

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济,益也。泄,减也。○齐,才细反,又如字。泄,息列反。

[疏]“齐之”至“其过”

○正义曰:齐之者,使酸咸適中,济益其味,不足者,泄减其味大过者。

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亦如羹君所谓可而有否焉,否,不可也。臣献其否,以成其可;献君之否,以成君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故《诗》曰:‘亦有和羹,既戒既平。《诗》颂殷中宗。言中宗能与贤者和齐可否,其政如羹,敬戒且平。和羹备五味,异于大羹。○争,争斗之争。和、齐并如字,一读上户卧反,下才细反。鬷嘏无言,时靡有争。’鬷,緫也。嘏,大也。言緫大政能使上下皆如和羹。○鬷,子工反。嘏,古雅反。緫音揔。

[疏]“诗曰”至“有争”

○正义曰:《诗》言殷王中宗非徒身自贤明,亦有和羹之臣,臣与其君可否相济,如宰夫之和齐羹也。此臣既敬戒其事矣,既志性和平矣。中宗裛齐大政,自上及下无怨恨之言,时民无有相争斗讼者也,言其上下悉如和羹。

○注“诗颂”至“大羹”

○正义曰:《诗·商颂·列祖》之篇,祀中宗之诗也。中宗,殷王大戊,汤之玄孙也。有桑穀之异,惧而脩德,殷道复兴,故表显之号为中宗。殷人祭其庙,述其德,而歌此诗也。言亦有者,臣能谏君,君能改悔。亦者,两相须之意也。言中宗能与臣之贤者和齐可否,其为政教,如宰夫和齐羹之味也。敬戒且平,言此贤臣之性行也。《乐记》云“大羹不和”郑玄云“大羹肉湆,不调以盐菜”桓二年传云“大羹不致”注云:“大羹肉汁,不致五味。”和羹备五味,异于大羹也。

注“鬷緫”至“和羹”

○正义曰:鬷,总。嘏,大。《诗·毛传》文也。言中宗为天子,总大政,能使上下皆如和羹焉。传引此诗,证民无争心,则以时靡有争,谓时无有争也。

先王之济五味、济,成也。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须气以动。○一气,杜解以为人气也。服云,歌气也。

[疏]“一气”

○正义曰:服虔云,歌气也。杜言,须气以动。则一气不主为歌吹。人以气生,动皆由气,弹丝、击石莫不用气,气是作乐之主,故先言之。人作诸乐皆须气以动,则与服不异。

二体,舞者有文武。

[疏]“二体”

○正义曰:乐之动身体者,唯有舞耳。文舞,执羽籥;武舞,执干戚。舞者,有文武之二体。

三类,风、雅、颂。

[疏]“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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