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云:十二律吕候气,先于平地为室三重,重有三重
,扬
所谓九闭之巾也。外室南
,以布为幔;次室北
;内室南
,并以布为幔。皆上圆下方,闭密无风。人居其中,三日观之,十二律各以木为
,每律各内庳外
,以律加其上,依位安置之。以河内葭莩灰实其端,若气至,
灰去
首,小动为和,大动为臣
。李淳风云:自古言乐声律吕者,皆本于十二
,以气应灰飞为验。后魏末,孙僧化造六甲一周历,其序云,以
律候某月某时律气应推校。前后五六事,皆不与算历家术数相符。此外诸书,无言候气得应验者。以理推寻,恐无实录。后魏信都芳,自云,造风扇候二十四气,每一气至,其扇辄举。斯又验矣。(
《
应经》)
宜女
晋南郡议曹掾姓欧,得病经年,骨消尽,巫医备至,无复方计。其
夜如得睡眠,梦见数沙门来视其父。明旦,便往诣佛图。见诸沙门。问佛为何神?沙门为说事状。便将诸
人(“人”原作“何”,据明钞本改)归,请读经。再宿,病人自觉病
,津而为。注云,皆五石之
。
燧圆以仰日,得火;方诸圬而向月,得
。又云,
燧之取火于日,方诸之取
于月,天地之间,玄微忽恍,巧历所不能推其数。然以掌握之中,引类于太极之上,而
火可立致者,
相
动然之也。(
《
应经》)
颖川陈实有元方,次曰仲方,并以名德称。兄弟孝养,闺门雍睦,海内慕其风。四府并命,无所屈就。兄弟尝过同郡荀
,夜会饮宴,太史奏:德星聚。(
《汝南先贤传》)
魏任城王
律吕
晋三州人,纪为父。父令二人作舍于大泽中,
成,父曰:“不如河边。”乃徙焉。又几成,父曰:“不如河中。”二人乃负土填河,三旬不立。有书生过,为缚两土豚投河中。父乃止二人曰:“何尝见江河填耶?吾观汝行耳。”明回至河边,河中土为
丈余,袤广十余里,因居其上。(
《孝
传》)
宁
张应
河间男
吕虔
晋永嘉之,郡县无定主,
弱相暴。宜
县有女
,姓彭名娥。父母昆弟十余
,为长沙贼所杀。时娥负
汲于溪间,贼至走还,正见墙
已破,不胜其哀,与贼相格。贼缚娥,驱
溪边,将杀之。溪际有大山,石
数十丈。仰呼曰:“皇天宁有神否?我为何罪,而当如此。”因奔走向山,山立开广数丈,平路如砥,群贼亦逐娥
山,山遂崩合,泯然如初。贼皆压死,娥遂隐不复
。娥所舍汲
,化为石,形似
。土人因号曰石
山女娥潭。(
《幽冥录》)
陈业字文理。业兄渡海倾命。时同依止者五六十人,骨消烂,而不可辨别。业仰皇天誓后土曰:“闻亲戚者,必有异焉。”因割臂
血,以洒骨上,应时歃血,余皆
去。(
“会稽先贤传”)
陈业
魏长沙郡久雨。太守吕虔令曹掾斋戒,在社三日三夜,祈晴。梦见白
翁曰:“汝来迟,明日当霁。”果然。(
《长沙传》)
南郡掾
晋武帝世,河间郡有男女相悦,许相适。既而男从军积年,父母以女别适人。无几而忧死。男还悲痛,乃至冢所,始
哭之,不胜其情。遂发冢开棺,即时苏活,因负还家,将养数日平复。其夫乃往求之。其人不还,曰:“卿妇已死。天下岂闻死人可复活耶?此天赐我,非卿妇也。”于是相讼,郡县不能决;谳于廷尉,廷尉奏以
诚之至,
于天地,故死而更生,在常理之外,非理之所
,刑之所裁。断以还开冢者。(
《法苑珠林》)
魏任城王章薨,如汉东平王礼葬。及丧,闻空中数百人泣声。送者言,昔
军杀伤者皆无棺椁,王之仁惠,收其朽骨。死者
于地下,
灵以之怀
焉。(
王
年《拾遗记》)
州人
陈 实
宁死辽东三十七年,归柩而阻海风。同行数十船俱没,惟宁船望见火光,投之得岛屿。及上岸,无火亦无人。玄晏先生以为积善之
。(
《独异志》)
晋历郡张应,先奉
,娶佛家女为妇。咸和八年,移居芜湖。妻病,因为
事,家财略尽,而病不瘥。妻曰:“我本佛家女,为我作佛事。”应即往
舍中,见竺昙镜。镜曰:“普济众生,但君当一心受持耳。”昙镜期明,当向其家。应夕梦一人,长五六尺,趋步
门曰:“此家寂寂,乃尔不净。”见镜随此人后,白曰:“此家始
发意,未可责之。”应眠觉,便把火作
座及鬼
母座。镜
时往,
座之属,
足已成,应
向说梦,遂夫妻受五戒,病亦得瘥。(
《辩正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