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抚山东等地方督理营田兼
河
提督军务一员。正统五年始设巡抚。十三年,定遣都御史。嘉靖四十二年,加督理营田。万历七年,兼
河
。八年,加提督军务。
察御史印曰“某监察御史印”,其巡
印曰“巡
某
监察御史印”建文元年,改设都御史一人,革佥都御史。二年,改为御史府,设御史大夫,改十二
为左、右两院,止设御史二十八人。成祖复旧制。永乐元年,改北平
为北京
。十八年,罢北京
,增设贵州、云南、
阯三
。洪熙元年,称行在都察院,同六
,又定巡
以八月
巡。宣德十年,罢
阯
,始定为十三
。正统中,去“行在”字。嘉靖中,以清屯,增副都御史三人,寻罢。隆庆中,以提督京营,增右都御史三人,寻亦罢。
总理南直隶、河南、山东、湖广、四川军务一员。崇祯八年设,以卢象升为之,与总督或分或并。
巡抚延绥等赞理军务一员。宣德十年,遣都御史
镇。景泰元年,专设巡抚加参赞军务。成化九年,徙镇榆林。隆庆六年,改赞理军务。
巡抚四川等地方兼提督军务一员。宣德五年,命都御史镇抚,后停遣。正统十四年,始设巡抚。万历十一年,加提督军务。
总督凤地方兼制河南、湖广军务一员。崇祯十四年设。
巡抚宣府地方赞理军务一员。正统元年,命都御史巡
北,因奏设巡抚兼理大同。景泰二年,另设大同巡抚,后复并为一。成化十年,复分设。十四年,加赞理军务。
总督宣大、山西等军务兼理粮饷一员。正统元年,始遣佥都御史巡抚宣大。景泰二年,宣府、大同各设巡抚,遣尚书石璞总理军务。成化、弘治间,有警则遣。正德八年设总制。嘉靖初,兼辖偏、保。二十九年,去偏、保,定设总督宣大、山西等
衔。三十八年令防秋日驻宣府。四十三年,移驻怀来。隆庆四年,移驻
和。
总督浙江、福建、江南兼制江西军务一员。嘉靖三十三年,以倭犯杭州置。四十一年革。
巡抚保定等府提督紫荆等关兼河
一员。成化八年,分居庸关以西,另设巡抚保定、真定、河间、顺德、大名、广平六府,提督紫荆、倒
、龙泉等关,驻真定。万历七年,兼
河
。
巡抚湖广等地方兼赞理军务一员。正统三年,命都御史贾谅镇守,以后或侍郎或大理卿
抚。景泰元年定设巡抚都御史兼赞理军务。万历八年,改为提督军务。十二年,仍为赞理。
总督保定地方军务一员。崇祯十一年设。
总督九江地方兼制江西、湖广军务一员。崇祯十六年设。
巡抚河南等地方兼
河
提督军务一员。宣德五年,遣兵
侍郎于谦巡抚山西、河南。正统十四年,以左副都御史王来巡抚湖广、河南。景泰元年,始专设河南巡抚。万历七年,兼
河
。八年,加提督军务。
巡抚陕西地方赞理军务一员。宣德初,遣尚书、侍郎镇。正统间,命右都御史陈镒、王文等
更代。景泰初,耿九畴以刑
侍郎
镇,文移不得径下
察司,特改都御史巡抚。成化二年,加提督军务,后改赞理,驻西安,防秋驻固原。
巡抚广西地方一员。广西旧有巡抚,沿革不常。隆庆三年复专设。
总督四川、陕西、河南、湖广等军务一员。正德五年设,寻罢。嘉靖二十七年,以苗患,又设总督四川、湖广、贵州、云南等
军务。四十二年罢。天启元年,以土官奢崇明反,又设四川、湖广、云南、贵州、广西五省总督。四年,兼巡抚贵州。
巡抚大同地方赞理军务一员。初与宣府共一巡抚,后或分或并。成化十年,复专设,加赞理军务。
总督河南、湖广军务兼巡抚河南一员。崇祯十六年设。
巡抚辽东地方赞理军务一员。正统元年设,旧驻辽,后地日蹙,移驻广宁,驻山海关,后又驻宁远。
巡抚南赣汀韶等地方提督军务一员。弘治十年,始设巡抚。正德十一年,改提督军务。嘉靖四十五年,定巡抚衔,所辖南安、赣州、南雄、韶州、汀州并郴州地方,驻赣州。
巡抚福建地方兼提督军务一员。嘉靖二十六年,既设浙江巡抚兼辖福、兴、漳、泉等,三十五年,以闽、浙
远,又设提督军务兼巡福、兴、漳、泉、福宁海
都御史。后改巡抚福建,统辖全省。
巡抚广东地方兼赞理军务一员。永乐中,设巡抚,后以总督兼巡抚事,遂罢不设。嘉靖四十五年,复另设巡抚,加赞理军务。隆庆四年又罢。
总督蓟辽、保定等军务兼理粮饷一员。嘉靖二十九年置。先是,蓟、辽有警,间遣重臣巡视,或称提督。至是以边患益甚,始置总督,开府密云,辖顺天、保定、辽东三巡抚,兼理粮饷。万历九年加兼巡抚顺天等
。十一年复旧。天启元年,置辽东经略。(经略之名,起于万历二十年宋应昌暨后杨镐。至天启元年,又以内阁孙承宗督师经略山海关,称枢辅。)崇祯四年并
总督。十一年又增设总督于保定。
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一员。弘治十年,火筛寇,议遣重臣总督陕西、甘肃、延绥、宁夏军务,乃起左都御史王越任之。十五年以后,或设或罢。至嘉靖四年,始定设,初称提督军务。七年改为总制。十九年避制字,改为总督,开府固原,防秋驻
池。
巡抚宁夏地方赞理军务一员。正统元年,以右佥都御史郭智镇抚宁夏,参赞军务。天顺元年罢。二年复设,去参赞。隆庆六年,加赞理军务。
巡抚浙江等地方兼提督军务一员。永乐初,遣尚书治两浙农事。以后或巡视或督鹾,有事则遣。嘉靖二十六年,以海警,始命都御史巡抚浙江,兼
福建福、兴、建宁、漳、泉海
地方,提督军务。二十七年,改巡抚为巡视。二十八年罢。三十一年复设。
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一员。永乐九年遣尚书治河,自后间遣侍郎、都御史。成化后,始称总督河。正德四年,定设都御史。嘉靖二十年,以都御史加工
职衔,提督河南、山东、直隶河
。隆庆四年,加提督军务。万历五年,改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八年革。
巡抚云南兼建昌、毕
巡抚山西地方兼提督雁门等关军务一员。宣德五年,以侍郎巡抚河南、山西。正统十三年,始命都御史专抚山西,镇守雁门。天顺、成化间暂革,寻复置。
总督两广军务兼理粮饷带盐法兼巡抚广东地方一员。永乐二年,遣给事中雷填巡抚广西。十九年,遣郭瑄、艾广巡抚广东。景泰三年,苗寇起,以两广宜协济应援,乃设总督。成化元年,兼巡抚事,驻梧州。正德十四年,改总督为总制,寻改提督。嘉靖四十五年,另设广东巡抚,改提督为总督,止兼巡抚广西,驻肇庆。隆庆三年,又设广西巡抚,除兼职。四年,革广东巡抚,改为提督两广军务兼理粮饷,巡抚广东。万历三年,仍改总督,加带
盐法。
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等
兼
河
一员。太祖时,尝置京畿都漕运司,设漕运使。(洪武元年置漕运使,正四品,知事,正八品,提控案牍,从九品,属官监运,正九品,都纲,省注。十四年罢。)永乐间,设漕运总兵官,以平江伯陈瑄治漕。宣德中,又遣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督运。至景泰二年,因漕运不断,始命副都御史王竑总督,因兼巡抚淮、扬、庐、凤四府,徐、和、滁三州,治淮安。成化八年,分设巡抚、总漕各一员。九年复旧。正德十三年又分设。十六年又复旧。嘉靖三十六年,以倭警,添设提督军务巡抚凤
都御史。四十年归并,改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万历七年加兼
河
。
巡抚江西地方兼理军务一员。永乐后,间设巡抚镇守。成化以后,定为巡抚,或有时罢遣。嘉靖六年始定设。四十年加兼理军务。
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等府一员。宣德五年,初命侍郎总督粮储兼巡抚。景泰四年,定遣都御史。嘉靖三十三年,以海警,加提督军务,驻苏州。万历中,移驻句容,已复驻苏州。
巡抚顺天等府地方兼整饬蓟州等边备一员。成化二年,始专设都御史赞理军务,巡抚顺天、永平二府,寻兼抚河间、真定、保定,凡五府。七年,兼理八府。八年,以畿辅地广,从居庸关中分,设二巡抚,其东为巡抚顺天、永平二府,驻遵化。崇祯二年,又于永平分设巡抚兼提督山海军务,其旧者止辖顺天。
巡抚甘肃等赞理军务一员。宣德十年,命侍郎镇守。正统元年,甘、凉用兵,命侍郎参赞军务。景泰元年,定设巡抚都御史。隆庆六年,改赞理军务。
总督陕西、山西、河南、湖广、四川五省军务一员。崇祯七年置,或兼七省。十二年后,俱以内阁督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