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会,本自清河北二十里骆家营,折而东至大河
会淮,所称老黄河是也。陈瑄以其迂曲,从骆家营开一支河,为见今河
,而老黄河淤矣。万历间,复开草湾支河,黄舍故
而趋,以致清
会之地,二
相持,淮不胜黄,则窜
各闸
,淮安士民于各闸
筑一土埂以防之。嗣后黄、淮暴涨,
退沙停,清
遂淤,今称门限沙是也。当事者不思挑门限沙,乃傍土埂筑
堰,横亘六十里,置全淮正
之
不事,复将从旁
黄之张福
一并筑堤
之,遂倒
而为泗陵患矣。前岁,科臣贞观议辟门限沙,裁张福堤,其所重又在支河腰铺之开。
二十一年,贞观报命,议开归、徐达小河
,以救徐、邳之溢;导浊河
小浮桥故
,以纾镇
之患。下总河会官集议,未定。五月,大雨,河决单县黄堌
,一由徐州
小浮桥,一由旧河达镇
闸。邳城陷
中,
、宝诸湖堤决
无算。明年,湖堤尽筑
,而黄
大涨,清
沙垫,淮
不能东下,于是挟上源阜陵诸湖与山溪之
,暴浸祖陵,泗城淹没。二十三年,又决
邮中堤及
家堰、
良涧,而
患益急矣。
时帝从居敬言,罢老黄河议,而季驯抵官,言:“亲集故,故老言‘铜帮铁底’,当开,但岁俭费繁,未能遽行。”又言:“黄
浊而
,汶、泗清且弱,
会茶城。伏秋黄
发,则倒
人漕,沙停而淤,势所必至。然黄
一落,漕即从之,沙随
去,不浚自通,纵有浅阻,不过旬日。往时建古洪、内华二闸,黄涨则闭闸以遏浊
,黄退则启闸以纵泉
。近者居敬复增建镇
闸,去河愈近,则吐纳愈易。但当严闸禁如清江浦三闸之法,则河渠永赖矣。”帝方委季驯,即从其言,罢故
之议。未几,
患益甚。
纷纷之议,有增堤泗州者,有
开颜家、
、永济三河,南甃
家堰、北筑
坝者。总不如复河故
,为一劳永逸之计也。河故
由三义镇达叶家冲与淮合,在清河县北别有济运河,在县南盖支河耳。河
夺支河,直趋县南,而自弃北
之
,然河形固在也。自桃源至瓦
滩凡九十里,洼下不耕,无室庐填墓之碍,虽开河费钜,而故
一复,为利无穷。”
二十年三月,季驯将去,条上辨惑者六事,力言河不两行,新河不当开,支渠不当浚。又著书曰河防一览,大旨在筑堤障河,束归漕;筑堰障淮,
淮注黄。以清刷浊,沙随
去。合则
急,急则
涤而河
;分则
缓,缓则停滞而沙积。上
既急,则海
自辟而无待于开。其治堤之法,有缕堤以束其
,有遥堤以宽其势,有
坝以
其怒。法甚详,言甚辩。然当是时,
势横溃,徐、泗、淮、扬间无岁不受患,祖陵被
。季驯谓当自消,已而不验。于是季驯言诎,而分黄导淮之议由此起矣。
既而淮自决张福堤。直隶巡
彭应参言:“祖陵度可无虞,且方东备倭警,宜暂停河工。”
议令河臣熟计。应龙、贞观言:“为祖陵久远计,支河实必不容已之工,请候明
倭警宁息举行。”其事遂寝。
“黄淮壅,起于嘉靖末年河臣凿徐、吕二洪
石,而沙日停,河
日
,溃决由此起。当事者计无复之,两岸筑长堤以束,曰缕堤。缕堤复决,更于数里外筑重堤以防,曰遥堤。虽岁决岁补,而莫可谁何矣。
决邵家,
秦沟,由浊河
运,河浅,迫茶城,茶城岁淤,运
数害。万历五年冬,河复南趋,
小浮桥故
,未几复堙。潘季驯之
崔镇也,厚筑堤岸,束
归漕。嗣后
发,河臣辄加堤,而河
日
矣。于是督漕佥都御史杨一魁
复黄河故
,请自归德以下丁家
浚至石将军庙,令河仍自小浮桥
。又言:“善治
者,以疏不以障。年来堤上加堤,
凌空,不啻过颡。滨河城郭,决
可
。宜测河
浅,随
挑浚,而于黄河分
故
,设减
石门以
暴涨。”给事中王士
则请复老黄河故
。大略言:
贞观抵泗州言:“臣谒祖陵,见泗城如上浮盂,盂中之
复满。祖陵自神路至三桥、丹墀,无一不被
。且
堰危如累卵,又
、宝隐祸也。今
淮,当以辟海
积沙为第一义。然
淮不若杀黄,而杀黄于淮
之既合,不若杀于未合。但杀于既合者与运无妨,杀于未合者与运稍碍。别标本,究利害,必当杀于未合之先。至于广
海之途,则自鲍家
、黄家营至鱼沟、金城左右,地势颇下,似当因而利导之。”贞观又会应龙及总漕陈于陛等言:“淮、黄同趋者惟海,而淮之由黄达海者惟清
。自海沙开浚无期,因而河
日
;自河
倒
无已,因而清
日
。以致淮
上浸祖陵,漫及
、宝,而兴、泰运堤亦冲决矣。今议辟清
沙,且分黄河之
于清
上
十里地,去
不远,不至为运
梗。分于上,复合于下,则冲海之力专。合必于草湾之下,恐其复冲正河,为淮城患也。
鲍家
、黄家营二决,恐横冲新河,散溢无归。两岸俱堤,则东北清、沭、海、安洼下地不虞溃决。计费凡三十六万有奇。若海
之
,则
汐莫窥其涯,难施畚锸。惟淮、黄合
东下,河
涤而渐
,海
刷而渐辟,亦事理之可必者。”帝悉从其请。乃议于清
上
北岸,开腰铺支河达于草湾。
总之,全淤沙未尽挑辟,即腰铺工成,淮
未能
也,况下
鲍、王诸
已决,难以施工。岂若复黄河故
,尽辟清
淤沙之为要乎?且疏上
,不若科臣应明所议,就草湾下
浚诸决
,俾由安东归五港,或于周家桥量为疏通,而急
黄堌
,挑萧、砀渠
,浚符离浅阻。至宿迁小河为淮
黄正路,急宜挑辟,使有所归。”
议皆未定。居敬及御史乔璧星皆请复专设总理大臣。乃命潘季驯为右都御史总督河。
先是,御史陈科言:“固堤束
未收刷沙之利,而反致冲决。法当用浚,其方有三。冬
涸,令沿河浅夫乘时捞浅,则沙不停而去,一也。官民船往来,船尾悉系钯犁,乘风搜涤,则沙不宁而去,二也。仿
磨、
碓之法,置为木机,乘
,则沙不留而去,三也。至淮必不可不会黄,故
堰断不可弃。湖溢必伤堤,故周家桥溃
断不可开。已弃之
必淤满,故老黄河、草湾等
断不可。”疏下所司议。
郎中华存礼则请复黄河故
,并浚草湾。而是时腰铺犹未开,工
侍郎沈节甫言:“复黄河未可轻议,至诸策皆第补偏救弊而已,宜概停罢。”乃召应龙还工
,时二十二年九月也。
既而给事中吴应明言:“先因黄河迁徙无常,设遥、缕二堤束归漕,及
过沙停,河
日
,徐、邳以下居民尽在
底。今清
外则黄
阻遏,清
内则淤沙横截,
河横
上
约百里许,淮
仅
沙上之浮
,而潴蓄于盱、泗者遂为祖陵患矣。张贞观所议腰铺支河归之草湾,或从清河南岸别开小河至骆家营、
厂等地,
会大河,建闸启闭,一遇运浅,即行此河,亦策之便者。”至治泗
,则有议开老
山,引淮
江者。宜置闸以时启闭,拆张福堤而堤清
,使河
无南向。
议下河漕诸臣会勘。直隶巡
应元因谒祖陵,目击河患,绘图以
,因上疏言:
是时,总河工尚书杨一魁被论,乞罢,因言:“清
宜浚,黄河故
宜复,
堰不必修,石堤不必砌,减
闸坝不必用。”帝不允辞,而诏以尽心任事。御史夏之臣则言:“海
沙不可劈,草湾河不必浚,腰铺新河四十里不必开,云梯关不必辟,惟当急开
堰,以救祖陵。”且言:“历年以来,
良涧土堤每遇伏秋即冲决,大涧
石堤每遇汹涌即崩溃。是
堰在,为
、宝之利小;而
堰决,则为
、宝之害大也。孰若明议而明开之,使知趋避乎?”给事中黄运泰则又言
“自徐而下,河日
,而为堤以束之,堤与徐州城等。束益急,
益迅,委全力于淮而淮不任。故昔之黄、淮合,今黄
而淮益缩,不复合矣。黄
而一启天妃、通济诸闸,则
运河如建瓴。
、宝一梗,江南之运坐废。淮缩则退而侵泗。为祖陵计,不得不建石堤护之。堤增河益
,
本大可虞也。河至清河凡四折而后
海。淮安、
、宝、盐、兴数百万生灵之命托之一
泥,决则尽成鱼暇矣。
应龙言:“张福堤已决百馀丈,清方挑沙,而腰铺之开尤不可废。”工
侍郎沈思孝因言:“老黄河自三义镇至叶家冲仅八千馀丈,河形尚存。宜亟开浚,则河分为二,一从故
抵颜家河
海,一从清
会淮,患当自弭。请遣风力科臣一人,与河漕诸臣定画一之计。”乃命礼科给事中张企程往勘。而以
患累年,迄无成画,迁延糜费,罢应龙职为民,常居敬、张贞观、彭应参等皆谴责有差。
十七年六月,黄暴涨,决兽医
月堤,漫李景
新堤,冲
夏镇内河,坏田庐,没人民无算。十月,决
。十八年,大溢,徐州
积城中者逾年。众议迁城改河。季驯浚魁山支河以通之,起苏伯湖至小河
,积
乃消。十九年九月,泗州大
,州治淹三尺,居民沉溺十九,浸及祖陵。而山
复河决,江都、邵伯又因湖
下注,田庐浸伤。工
尚书曾同亨上其事,议者纷起。乃命工科给事中张贞观往泗州勘视
势,而从给事中杨其休言,放季驯归,用舒应龙为工
尚书总督河
。
御史举请“疏周家桥,裁张福堤,辟门限沙,建
石坝于周家桥、大小涧
、武家墩、绿杨沟上下,而坝外浚河筑岸,使行地中。改塘埂十二闸为坝,
闸外十二河,以辟
海之路。浚芒稻河,且多建滨江
闸,以广
江之途。然海
日壅,则河沙日积,河
日
,而淮亦不能安
。有
者,视诸
颇大,而近日所决蒋家、鲍家、畀家三
直与相
,宜挑浚成河,俾由此
海。”工
主事樊兆程亦议辟海
,而言:“旧海
决不可浚,当自鲍家营至五港
挑浚成河,令从
海。”俱下工
。请并委企程勘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