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校书。献之喟然叹曰:“吾不如庄周散木远矣,一之谓甚,其可 再乎!”固以疾辞。时中山张吾贵与献之齐名,四海皆称儒宗。吾贵每一讲唱,门 徒千数,其行业可称者寡。献之著录,数百而已,皆通经之士。于是有识者辨其优 劣。
魏承丧乱之后,《五经》大义,虽有师说,而海内诸生,多有疑滞,咸决于献 之。六艺之文,虽不悉注,所标宗旨,颇异旧义。撰《三礼大义》四卷,《三传略 例》三卷,注《毛诗序义》一卷,行于世。并立《章句疏》二卷。注《涅槃经》, 未就而卒。四子:放古、爰古、参古、脩古。
张吾贵,字吴子,中山人也。少聪慧口辩,身长八尺,容貌奇伟。年十八,本 郡举为太学博士。吾贵先未多学,乃从郦诠受《礼》,牛天祐受《易》。诠、祐粗 为开发而已,吾贵览读一遍,便即别构户牖,世人竞归之。曾在夏学,聚徒千数, 而不讲《传》。生徒窃云:“张生之于《左氏》,似不能说。”吾贵闻之,谓曰: “我今夏讲暂罢,后当说《传》。君等来日,皆当持本。”生徒怪之而已。吾贵诣 刘兰,兰遂为讲《传》。三旬之中,吾贵兼读杜、服,隐括两家,异同悉举。诸生 后集,便为讲之,义例无穷,皆多新异,兰仍伏听。学者以此益奇之。而辩能饰非, 好为诡说,由是业不久传。而气陵牧守,不屈王侯,竟不仕而终。
刘兰,武邑人也。年三十余,始入小学书《急就篇》。家人觉其聪敏,遂令从 师。受《春秋》、《诗》、《礼》于中山王保安。家贫,无以自资,且耕且学。三 年之后,便白其兄,求讲说。其兄笑而听之,为立黉舍,聚徒二百。兰读《左氏》, 五日一遍,兼能《五经》。先是,张吾贵以聪辩过人,其所解说,不本先儒之旨。 唯兰推《经》、《传》之由,本注者之意,参以纬候及先儒旧事,甚为精悉。自后 《经》义审博,皆由于兰。兰又明阴阳,博物多识,故为儒者所宗。
瀛州刺史裴植,征兰讲书于州南馆。植为学主,故生徒甚盛,海内称焉。又特 为中山王英所重。英引在馆,令授其子熙、诱、略等。兰学徒前后数千,成业者众。 而排毁《公羊》,又非董仲舒,由是见讥于世。为国子助教。静坐读书,有人叩门, 兰命引入,葛巾单衣,入与兰坐,谓曰:“君自是学士,何为每见毁辱?理义长短, 竟在谁?而过无礼见陵也!今欲相召,当与君正之。”言终而出,兰少时患死。
孙惠蔚,武邑武遂人也。年十五,粗通《诗》、《书》及《孝经》、《论语》。 十八,师董道季讲《易》。十九,师程玄读《礼经》及《春秋三传》。周流儒肆, 有名于冀方。太和初,郡举孝廉,对策于中书省。时中书监高闾因相谈荐,俄为中 书博士,转皇宗博士。闾被敕理定雅乐,惠蔚参其事。及乐成,闾上疏请集朝士于 太乐,共研是非。秘书令李彪,自以才辩,立难于其前。闾命惠蔚与彪抗论,彪不 能屈。黄门侍郎张彝,常与游处,每表疏论事,多参访焉。十七年,孝文南征,上 议告类之礼。及太师冯熙薨,惠蔚监其丧礼。上书,令熙未冠之子,皆服成人服。 惠蔚与李彪以儒学相知,及彪位至尚书,惠蔚仍太庙令。孝文曾从容言曰:“道固 既登龙门,而孙蔚犹沈涓浍,朕常以为负矣。”虽久滞小官,深体通塞,无孜孜之 望,儒者以是尚焉。二十二年,侍读东宫。先是,七庙以平文为太祖。孝文议定祖 宗,以道武为太祖。祖宗虽定,然昭穆未改。及孝文崩,将祔神主于庙。侍中崔光 兼太常卿,以太祖既改,昭穆以次而易。兼御史中尉、黄门侍郎邢峦,以为太祖虽 改,昭穆仍不应易,乃立弹草,欲按奏光。光谓惠蔚曰:“此乃礼也,而执法欲见 弹劾,思获助于硕学。”惠蔚曰:“此深得礼变。”寻为书以与光,赞明其事。光 以惠蔚书呈宰辅,乃召惠蔚与峦庭议得失。尚书令王肃又助峦,而峦理终屈,弹事 遂寝。
宣武即位之后,仍在左右,敷训经典。自冗从仆射迁秘书丞、武邑郡中正。惠 蔚既入东观,见典籍未周。及阅旧典,先无定目,新故杂糅,首尾不全,有者累袠 数十,无者旷年不写。或篇第剥落,始末沦残,或文坏字误,谬烂相属。卷目虽多, 全定者少。请依前丞卢昶所撰甲乙新录,欲裨残补阙,损并有无,校练句读,以为 定本,次第均写,永为常式。其省先无本者,广加推寻,搜求令足。然经记浩博, 诸子纷纶,部帙既多,章第纰缪,当非一二校书,岁月可了。求令四门博士及在京 儒生四十人,在秘书省专精校考,参定字义。诏许之。
后为黄门侍郎,代崔光为著作郎。才非文史,无所撰著。迁国子祭酒、秘书监, 仍知史事。延昌三年,追赏讲定之劳,封枣强县男。明帝初,出为济州刺史。还京, 除光禄大夫。魏初已来,儒生寒宦,惠蔚最为显达。先单名蔚,正始中,侍讲禁内, 夜论佛经,有惬帝旨,诏使加“惠”,号惠蔚法师焉。卒于官,赠瀛州刺史,谥曰 戴。子伯礼袭封。
伯礼善隶书,位国子博士。惠蔚族曾孙灵晖。
灵晖少明敏,有器度。得惠蔚手录章疏,研精寻问,更求师友,《三礼》、 《三传》,皆通宗旨。然始就鲍季详、熊安生质问疑滞,其所发明,熊、鲍无以异 也。举冀州秀才,射策高第。仕齐,累至国子博士,授南阳王绰府谘议参军。绰除 定州刺史,仍随绰之镇。所为猖蹶,灵晖唯默默忧悴,不能谏止。绰表请灵晖为王 师,以管记马子结为谘议。朝廷以王师三品,奏启不合。后主于启下手诏云:“但 用之。”儒者甚以为荣。绰除大将军,灵晖以王师领大将军司马。绰诛,停废。从 绰死后,每至七日至百日,灵晖恆为绰请僧设斋行道。齐亡,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