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相托办事可以看作类似同学关系,但是在实践中,等级成分确实影响了师生交换的平衡点。老师托学生办事,对学生有一种压力,很难推托,而且事后所欠人情也少,人情债与“师恩”部分相抵消。学生托老师办事,虽也顺理成章,但是回报的代价也要相对大一些,因为要考虑师恩的背景。
第十二个师徒
至于师徒,情形与师生相仿。但是在旧社会行帮中有“一日为师终生为父”之帮训,所以师徒之间通常比师生还要亲密,介于师生和父子之间。
第十三同党
同一党派或团体,称同党。同党在公共事务中是同事,而在日常生活中,很容易变成私交的关系。
第十四,十五上下级
上司和属下之间,一起工作,部分像同事,但上下级之间又等级明确,所以又部分像师生。然而剔开这一点,它与一般同事没有根本的差别,只是运作起来,必须注意上下尊卑,维护各自的面子。上下级关系是一种特殊的关系元素,是形成官场派系的根源,按官场话语叫做“一条线”或者“背景”或者“靠山”或者“山头”这种上下级关系,不是一般的同事关系,而是官场上的权力依存系统,结构非常牢固,是关系网形态的典型代表。中国官场史上的许多晋升、调任事务,都是在这条线上完成的。
第十六结拜
结拜即拜把子兄弟、金兰兄弟。
离乡的人们结拜后成为异姓兄弟,兄弟之间除了信仰和感情,余下即是生存互助,那是一种不言自明的义务,甚至是唯一的宗旨。结拜源于一种责任伦理,双方都有责任延及对方,尤其大哥对小弟负有更多义务,这就不仅是地位倾斜,而且也是义务反过来倾斜。基于这种义务,就演绎出一种现象:初到异地的青年男子为了谋生,总是主动认当地有势力的人做“大哥”只要对方不拒绝,这层关系就算在名义上成立了。一旦关系成立,凡事找大哥帮忙就有合法性理由,大哥关照一下亦在情理中。
第十七干亲
干亲系统包含如下称谓:干爹妈、干儿女、干兄弟姐妹。一旦拜了干亲,以上称谓必然发生。干兄弟姐妹,也就是干爹妈的子女。
“干爹”、“干妈”在南方也称“契父”、“契母”在改革开放前,认干亲是南方城乡泛化的习俗,普及程度高,大多数百姓都有干爹、干妈。以福建为例,建国后民间拜干亲习俗实际上已经很松散,并不需要特别的仪式(不像江湖帮会歃血为盟),只需要简简单单的一捆猪脚和几束细面。一般来说,拜亲理应具备几点:首先双方父母是熟人朋友,有加深关系和结盟需要;其次,从迷信说,孩子拜一个合生辰八字的干妈也好养活。综合来看,在福建沿海一带拜干亲习俗,是家庭结盟诉求和神秘主义信仰的结合物。
确立干亲关系后,孩子与干爹妈的关系被塑造成类似家族内的亲子关系。有这层伴随孩子成长的十几年的深厚关系作基础,孩子成年进入社会以后,就可与干亲家庭之间在生存上、在利益上相互帮助,干亲家之间变成真正的关系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