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之二:当时阿扁自己已经坐拥五间房
,为什么还需要岳父、母来赠与房
给阿扁的小孩?
疑之三:阿扁的岳父、母除了吴淑珍外,本
还有其他
女和孙
女,为什么不把房
赠与自己关系更亲的儿
或孙
,而要赠与外孙?
阿扁一直没有对这方面的质疑向社会代,足证其心虚。
吴淑珍为什么会一反常态,愿意买这么大笔的非绩优
票,把这么多的
放在一个风险不低的篮
里?的确耐人寻味。
只是,这间房的取得过程疑
太多,比如,房
的取得是在阿扁市长任内,是阿扁的岳父、母
钱买的?还是阿扁自己买的,而为了“洗钱”兼“避税”才买在其岳母名下?
尤其,吴淑珍过去购买票的习
,明显是以绩优
为主,绝少去买投机
,或前途未卜的
票。
阿扁有间近四十坪的房地产。
另外,陈扁的儿
陈致中,一九九七年间财运亨通,不但
怀“
”而且还在一九九七年的三月二十七日,从外祖父母吴池、吴王霞手中“赠与”了一间市价达两千万元的房
,地
就与陈
扁住家相连,陈
扁是“八号一楼”这间房
是“六号一楼”建
面积一样大,都是四十三
七一坪。
这两间房加起来多达八十七
四坪“八号一楼”的后面,有间防火巷厨房违建,屡受社会批评,但是陈
扁
是不拆。而两间中间打通,也属另类违建。
致中的票取得过程,
清楚的
代。
在一九九八年,这间房的屋龄虽已达二十七年,但地段属于台北市
华的民生社区,土地公告现值
达每坪四十六万元,究竟陈致中受赠的过程里,陈
扁缴了多少赠与税,也有必要向社会
代。
而“六号一楼”的房,是陈
扁以岳母吴王霞名义,在一九九五年三月二十五日买
的。然后吴王霞在一九九六年底,一九九七年初,将一半的产权“赠与”陈
扁的岳父吴池,接着,以两个人的名义“赠与”其外孙陈致中。
陈致中手中的“南亚科技”并非什么绩优,而且从一九九六年以来还连年亏损,比如,一九九六公司就累亏了十
三六亿元;一九九七年税后亏损达十五
七二亿元。以一九九八年台湾内外景气的状况,恐怕也好不到哪里去。
而且“南亚科技”在向证会申请上柜的过程中,因连年亏损,第一审就被封杀
局了。后来,改换渠
,通过“经济
”科技工业审议委员会,取得“发展潜力产品证明书”这是工业局历来推荐上柜厂商中,亏损得最为严重的厂商。“南亚科技”取得“经济
”的背书后,还要到证
会去争取正式上柜,但直到二零零四年二月还未见其上柜成功。
阿扁岳父、母“赠与”房地产给其独陈致中过程
会这么大费周章的赠来赠去,目的无外乎是合法避税。吴王霞、吴池两个人,可以取得一年“两百万元”的免税额,而这间房依估算,赠与税的课税
算基准约九百万元,如能每年减少两百万元,再加上赠与当年,其岳父母的赠与免税幅度共可达四百万元,于是,一九九五年到一九九七年三年间加以
算,就可能不用缴半
赠与税。陈
扁是
通法律的人
,当然很懂得节税之
。
除外还获得
产
如依据监察院受理调查,在一九九九年三月炉的结果,说明吴淑珍是在一九九七年四月三十日,赠与陈致中十万
的“南亚科技”
票,而陈致中是在当年九月十五日以每
二十元现金认购四万五千
的“南亚科技”认购金额九十万元。所以,证明了他们是以内线价购得,而非当年市价每
三十一到六十三元。但遗憾的是,监察院并未加以调查是否涉及内线
易,也未调查吴淑珍
了两百万元认购这批
票的财产来源。
从这些台面上的财产估算,陈扁不到四年的市长任内,财富多了至少四五千万元。看来,照这样累积下去,陈
扁在李登辉七十六岁这个年纪时,肯定会青
于蓝,超越李登辉。台北市南京东路三段旁的这栋大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