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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gan杯吧托玛斯middo(3/5)

读者和曼自己恐怕都相信他的沉着与自负;毕竟他才在1929年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可是历史转动的力量可能总要大于个人的意志力,即使是一个伟大的人。曼的英语并不十分好,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日耳曼文化的成品。随着年月增加,他对美国的疏离感越来越深。在一次欧洲之旅结束后回到纽约,海关的美国官员问他是否就是那个鼎鼎大名的托玛斯·曼;是的,我就是。兴奋的美国人说:“Welcomehome!”欢迎回家!

曼给赫曼赫塞的去信描述了这一段,然后说:“家,是什么?我早就不知道了!”还没回家十天,他又写着:“我喜爱这房子和花园,但是要死吧,我还宁可死在瑞士!”

为什么要死在瑞士呢?后来我们知道,因为瑞士是个属于德语文化的国家。曾经有人将托玛斯·曼和法国的PaulClaudel比较,说曼受美国的礼遇,他的流亡生涯未免太舒服了。曼辩道:“我的日子也许过得不错,可是他的际遇比我好:他仍能住在自己的国家里,他的作品被人以原文阅读;而我的作品呢,只是一个译本,影子一样的存在,而且我的族人连一行都没读过。”托玛斯·曼对自己小说的英文本毫不在乎;德文版要出现时,他却字字计较,坐立难安。

托玛斯·曼终于如愿以偿埋葬在瑞士,在德语的氛围里。哎,不是说,你人在哪儿,德国就在哪儿吗?为什么又苦苦赶回来的路?

巨大如托玛斯·曼,竟然也是一株向日葵啊!

回家

托玛斯·曼无法以美国为家,但是他幸而有个瑞士;他的墓志铭总算刻的是德文,唯一能够传达属于他的“民族记忆”的文字。和他一样运气较好的,是余光中。“血系中有一条黄河的支流”的余光中以及他的同侪(托玛斯·曼的血系中有一条莱茵河的支流),也在不经意间找到了他们的瑞士。诗人从美国回到台北的厦门街;

“回来多久了?”菜市场里发胖的老板娘秤着白菜问提篮的妻,跟班的我

诗人大概心里暗暗一惊:

这一切,不就是所谓的家吗?当外面的世界全翻了身…唐山毁了,中国瘦了…只流下这九月静静的巷子在熟金的秋阳里半醒半寐让我从从容容地走在巷内…即使此刻让我回江南…究竟有几个劫后的老人还靠在运河的小石桥上等我回家回陌生的家去吃晚饭呢?

原来想葬在长江与黄河之间的诗人,突然发现故乡已全非旧时,而那自己一向无意当做家的地方其实才是真正可以拥有的家。这个意识一定有醍醐灌顶的冲击力,诗人的价值坐标天旋地转起来;他所处的边缘竟然形成了一个始料所未及的崭新的中心,新的中心一旦成形,放逐就止步了。

抵抗失忆

不是每个人都和托玛斯·曼或余光中那样幸运——如果我们能称之为幸运。许多人找不到回家的路,又建立不起新的中心。他们在边缘挣扎,挣扎着不要陷入彻底的、最终的失忆。把这种面临深渊的恐怖和恐惧表达得最透彻的,正在流狼的杨炼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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