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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与反讽(2/2)

假如我是福尔斯那样的人,现在该写啥?我总禁不住想向《红楼梦》开火。其实我还有更大的题目,但又不想作死——早几年兴文化衫,有人在印了几个字“活着没劲”觉得自己有了幽默,但所有写应景文章的人都要和这个人玩命,说他颓废——反讽别的就算了吧,这回只谈文学。曹雪芹本人不贫,但写各“后梦”的人可是真够贫的,然后又闹了小一个世纪的红学。我觉得全中国无聊的男人都以为自己是贾宝玉,以为自己不是贾宝玉的,还算不上是个无聊的男人。看来我得把《红楼梦》反着写一下——当然,这本书不会印来的:刚到主编的手里,他就要把我烤了。罪名是现成的:亵渎文化遗产,民族虚无主义。那位圣徒被烤的故事在我们这里,也不能那样讲,只能改作:该圣徒在烤架上不断呼“我主基督万岁”“圣母玛利亚万岁”“打倒异教徒”直至完全烤熟。连这个故事也变得很没劲了。

过了一个世纪,英国的风气又是一变。无论是机场还是车站,附近都有个书店,布置得怪模怪样,霓虹灯闪,写着小孩不准内,有的门还要收钱。就这么一惊一乍的,里面有啥?还是维多利亚时期的小说以及它们的现代翻写本,这回简直是在犯贫。终于,福尔斯先生朝这现象开了火。这位大文豪的作品中国人并不陌生,《法国中尉的女人》、《石屋藏》,国内都有译本。特别是后一本书,假如你读过维多利亚时期的原本,才能觉逗来。有本维多利亚时期的地下小说,写一个光汉绑架了一个小姑娘,经过一段时间,那女孩上他了——这个故事被些无聊的家伙翻写来翻写去,翻到彻底没了劲。福尔斯先生的小说也写了这么个故事,只是那姑娘被关在地下室里,先是冒了,后来得了肺炎,然后就死了。当然,福尔斯对女孩没有恶意,他只是在反对犯贫。总而言之,当一现象(不是社会现象还是文学现象)开始贫了的时候,就该兜给它一瓢凉。要不然它还会贫下去,就如国人说的,散发气味——我是福尔斯先生烈的拥护者。我总觉得文学的使命就是制止整个社会变得无趣…当然,你要说福尔斯是反情的义士,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你有权利把任何有趣的事往无趣理解。但我总觉得福尔斯要是生活在维多利亚时期,恐怕也不会满足于把,他总要闹事,写地下小说或者还不至于,但可能像王尔德一样,给自己招惹些麻烦。我觉得福尔斯是个反无趣的义士。

所以,问题还不在于该不该写,而在于不该写得没劲。

一面胡写写,搞到后来就开始变得没滋没味,把都写到了荒诞不经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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