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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五十二(6/10)



又把都镇抚司隶属于大都督府,此前从属中书省,品级为从四品。

不久罢除统军元帅府。

昊元年,重新制定官制,废除大都督不再设置,以左、右都督为长官,正一品,同知都督,从一品,副都督,正二品,愈都督,从二品,全都提升了品级。

它的下属,设有参议,正四品,经历,断事官,从五品,都事,正七品,照磨,从七品。

洪武九年废除副都督,改参议为掌判官。

十二年,升都督愈事为正二品,掌判官为正三品。

十三年,开始改都督府为五军都督府,分领在京各卫所,只有锦衣卫等亲军,上直卫不隶属五府,以及在外各都司、卫所,以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

十五年,设置五军十卫参军府,设左、右参军。

十七年,五军各设左、右断事二人,提控案牍一人,都是从九品。

二十三年,升五军断事官为正五品,总领掌管五军刑罚诉讼。

分为五司,各司设稽仁、稽义、稽礼、稽智、稽信五人,都为正七品,各自负责其军中的刑罚诉讼。

二十九年,设置五军照磨所,专门掌管文书信札。

建文年问,革除断事官及五司官。

丞乐元年,设北京留守行后军都督府,设置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食事,没有固定人数,经历、都事各一人。

后来又分为五府,称行在五军都督府。

十八年,除去“行在”字样,留守应天的加“南京”字样。

洪熙元年,恢复称行在,接着设行后府。

宣德三年又革除。

正统六年又除去“行在”字样。

京营,永乐二十二年设三大营,为五军营、神机营、三千营。

五军、神机营各设中军、左右哨、左右掖;五军、三干营各设五司。

每营都选两个功勋大臣提督。

各营管哨、掖官,称坐营、坐司。

各管哨、掖官也大多用功勋之臣担任。

又设把总、把司、把牌等官。

又有围子手、幼官、舍人、弹忠、效义各营,都附属于五军营。

景泰元年,选拔三营精锐成立十团营,用总兵掌管,用总督统率,用内臣监督。

那些以前设有的,号称老营。

三个老营共六个提督,选择其中两个掌管团营。

成化三年,分团营焉十二个,每营又各分五军、三千营统骑兵,神机营统火器。

各营统领,都选择都督、都指挥或各爵爷担任,用总督统管。

正德年问,又选拔团营的精锐,设置束、西两个官厅,另设总兵、参将统领。

嘉靖二十九年,革隙团营官厅,仍然合为三大营,改三千营为神枢营,设副、参、游、佐、坐营、号头、中军、千把总等官。

五军营:战兵一营,左副将一名;战兵二营,练勇参将一名;车兵三营,参将一名;车兵四营,游击将军一名;城守五营,佐擎将军一名;战兵六营,右副将一名;战兵七营,练勇参将一名;车兵八营,参将一名;车兵九营,游击将军一名;城守十营,佐击将军一名;备兵坐营官一名,大号头官一名。

以上官员由兵部推选。

监枪号头官一名,中军官十一名,随征千总四名,随营千总二十名,选锋把总八名,把总一百三十八名。

以上都由营中推选。

神枢营:战兵一营,左副将一名;战兵二营,练勇参将一名;车兵三营,参将一名;车兵四营,游击将军一名;城守五营,佐擎将军一名;战兵六营,右副将一名;车兵七营,练勇参将一名;孰事八营,参将一名;城守九营,佐击将军一名;城守十营,佐擎将军一名;备兵坐营官一名,大号头官一名。

以上由兵部推选。

监枪号头官一名,中军官十一名,千总二十名,选锋把总六名,把总一百五十七名。

以上都由营中推选。

神机营:战兵一营,左副将一名;战兵二营,练勇参将一名;车兵三营,游击将军一名;车兵四营,佐击将军一名,城守五营,佐擎将军一名;战兵六营,有副将一名;车兵七营,练勇参将一名;城守八营,佐擎将军一名;城守九营,佐擎将军一名;城守十营,佐击将军一名;备兵坐营官一名,大号头官一名。

以上由兵部推选。

监枪号头官一名,中军官十一名,千总二十名,选锋把总六名,把总一百二十八名。

以上都由营中推选。

总计三大营,共五百八十六名武官。

以提督总兵官一名统管。

后来,改提督为总督,铸造“总督京营戎政”印信,使仇鸾佩戴此信。

又设侍郎一人,协理京营军政。

规定巡枧科道官每年轮换一次,完全革除内侍官。

增设巡视主事,不久也革除。

隆庆初年,仍以总督为提督,改协理为阅视,不久一并改阅视为提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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