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藏预备粮。
名临清的叫做常盈,名德州的叫做常丰。
京城粮仓共有五十六座,通仓十六座。
直省府州县、藩府、边隘、堡站、卫所屯戍之地都有粮仓,少的一二座,多的达二三十座。
预备仓的设置,太祖选年高有德之民运钞罗米,以预备赈灾救济,也命令他们掌管。
天下的州县多有储蓄,后来渐渐废弃。
于谦巡抚河南、山西,修明其政。
周忱巡抚南几,另外设立济农仓,别的人不能这样做。
正统时,加重侵夺盗窃之罪,甚至偕同妻子一起充军。
并且规定交纳粮谷一千五百石的,下敕书嘉奖为义民,免去该户的杂役。
凡是赈济饥荒时得米一石,等到丰年,交纳稻谷二石五斗归还官府。
弘治三年限定州县十里以下积粮一万五千石,二十里积粮二万石;卫千户所积粮一万五千石,百户所积粮三百石。
考绩期满之日,考察其积粮多少作为政绩最上、最下的标准。
不到三分的夺俸,六分以上的降调。
十八年,命令赎罪追脏罚款,都棹谷纳入官仓。
正德年间,命令囚犯纳纸的,以其八折米纳入官仓。
军官有犯法的,交纳谷物准其立功赎罪。
当初,预备仓都设置仓官,到这时革除,命令州县官和管粮仓之官掌管其事。
嘉靖初年,谕德顾鼎臣说:“成、弘时期,每年把存留的余米纳入预备仓,遇到紧急情况便有所防备。
今年秋粮只够兑运,预备仓没有一粒米。
一遇到灾荒,便上奏请求留用别的粮食以及鼓励富豪之民借贷谷物,以应付事变。
请求紧急恢复预备仓粮以使人民富裕。”皇帝便命令主管官吏设法多蓄积粮食,仍仿照古代的常平法,春天赈济贫苦之民,秋天收成后返还官府,不收其利息。
府积粮一万石,州四五千石,县二三千石为标准。
随后,又决定十里以下积粮一万五千石,累计上加,八百里以下加到十九万石。
此后积蓄的粮食全部平价耀出,以赈济贫苦人民,储积之粮渐渐减少。
隆庆时期,大郡不超过六千石,小县只有一千石。
以后数量更加减少,处罚也更轻。
万历年问,上等州郡多至三千石而止,而小县有的只有一百石。
主管官吏沿制为之详细记载,多次下诏申明整饬,大都以虚数欺骗谎报而已。
弘治年间,江西巡抚林俊曾经请求建立常平及社仓。
嘉靖八年,便命令各抚、按设置社仓。
命令人民二三十家结焉一社,选择家庭富裕而又有德行道义的一人任社首,处事公平的一人为社正,能书写计算的一人为社副,每逢初一和十五会集一次,分别人户马上中下。
出米四斗到一斗不等,每斗加耗米五合,上等人户主持其事。
遇到荒年,上等人户食物不足的酌量借贷,丰年归还社仓,中等下等人户酌量赈济供给,不归还社仓。
主管部门造册送抚、按,每年查核一次。
社仓空虚,罚社首交一年的粮。
其方法很好,然而后来无力施行。
两京的库藏,先后建成,其形制大致相同。
内府共有十库。
内承运库,贮藏缎匹、金银、实玉、齿角、羽毛,而金花银最大,每年纳进一百万两有余。
广积库,贮藏硫黄、硝石。
甲字库,贮藏布匹、颜料。
乙字库,贮藏胖袄、战鞋、军士裘帽。
丙字库,贮藏棉花、丝缤。
丁字库,贮藏铜铁、兽皮、苏木。
戊字库,贮藏甲仗。
追脏罚款库,贮藏没收入官的财物。
广惠库,贮藏钱钞。